网上这几天最为关注的事件之一,山西大同婚房强奸案。如果一个女孩在没有订婚前和男人发生男女关系,女孩报案,那个人觉得女孩是为了保护自己,值得同情。但如果订婚后发生关系,女孩一定是处于自愿的情况,特别是事件已经发生了几天才去报案,那就是发生关系后女人可能是加大婚礼的彩礼,而男方无法满足女方的要求,女方才去报案,女方的这种操作无异于骗婚。就算女方能够赢得这场官司,但一定会彻底输掉一生的幸福,最可怕的事情是如果男方由此而患抑郁症,产生轻生念头或者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那就真的是社会的悲哀。
网友:两败俱伤,最大的错是男母话生生把自己的儿子送进牢房。强迫性行为是板上钉钉的事,虽然订婚,但强奸置女方家额面何在,使女方极其被动,提前要彩礼是轻的了,正常还要加彩礼,30万起步,但男母连道歉都不肯,网友:男方已经被关了一百多天,判强奸一是很难判下来,二是社会舆论当地政府和政法部门受不了,所以当地政府一直推动和解,让男方道歉,那么就可以坐实男方有错就不用对男方进行国家赔偿,另外避免社会舆论的压力,但是这就助长了女方合法的拿走彩礼和更多的和解赔偿款。所以男方最好拒绝和解刚到底。网友:以后的婚姻会越来越功利,有钱人把婚姻与资产捆绑,用钱来买幸福稳定。没钱人会通过降低婚姻的质量来降低成本保持稳定,比如协定随时离婚来防止武大郎的悲剧。
刚到底,大不了判三年,出来后杀女的全家。包括女的和别人结合生的小孩,一个都不要放过,
刑拘105天,已经没有意义了!还是借用网友的一句话,请先生赴死
这个案例如果女方赢了,以后还会不会发生类似的案例呢
从这个案子可以证明,缅北根本不是诈骗请不要污蔑缅甸,
这官司要是让她赢了,这个社会也就完了
对骗子说输了一生?骗不到钱才输了一生!
请先生赴死[点赞]
恐婚时代悄悄来临。
什么叫强奸?在自愿的情况下叫强奸吗?当时有没有反抗?当时有没有配合操作?
也就男多女少,像乌克兰女多男少好多女的都没人要
问题是女方也没办法证明是男方强奸,疑罪从无,男方应该反告女方诈骗才对
强奸是指违背女方意愿,当时女方并未反抗,强个屁啊。
那女的能别打马赛克吗?你这不是保护它而是毁了外面的老实人。
女方输锤子,换个地方继续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奇葩,道歉?道什么歉?道歉就证明是强奸了。
结婚了,只要女的说强奸,依然成立
网上不是早就拍不许要那么多彩礼吗?违法的[呲牙笑]
问一句当时女的是什么表情[笑着哭]
事实是啥?不是强奸道什么歉,赔偿啥。是强奸他不该判刑吗。
这样的女人怕输一生吗。只要给钱了。
南方道歉不道歉对于网友说不重要,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订婚了怎么还算强碱。你是何种居心
如果公家人,那女的就是诈骗了,可惜普通人[得瑟]
男的结婚太亏本了,所以支持男的不婚不育不恋!支持男的不婚不育不恋!
硬刚到底!出来直接报仇
一分钱不给。就是坐牢也不给。不能让她们家得逞。
请先生赴死
什么输了一生,本来就是套路仙人跳,人家在乎谁说那些么
法院确实不好判,从两者身份关系和当时情景来推断,或者说从情理上,大多数人都会同意,但是也有可能她确实不愿意。但从事后女方的过激反应来看,也法院不能不考虑下女方仙人跳的可能,这可能性还很大,这就让法院很难办,也怪不得一直想让双方和解,我感觉真要判得话,可能还得看女方反没反抗,有没有反抗痕迹,毕竟被陌生人强奸不反抗可以理解为怕受伤害,但是未婚夫要强行发生关系,你不愿你为啥不反抗,难道他还能杀了你,要是女方还要杠得话,就采访下邻居朋友什么的,看看男方性格怎么样,要是人真不行,那就认栽吧。
从五讲四美,到现在的功利为上,短短30年,,,
双方操作都很迷。男的花了十万彩礼(部分)举行了订婚仪式,为什么不直接结婚?现在都联网了担心女的骗婚不是更应该领结婚证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吧,先把结婚证领了也没有这事了而且现在也没有事实婚那一说了,为什么要订婚?订婚也有酒席难道能把婚酒省了?真是不明白。女的有名有姓也不是外地人,放鸽子也没有兔子吃窝边草的啊,是婚房当晚有什么情
[大笑]会影响本就不高的结婚率吗
看到标题的“赢了官司输了一生”,我就想笑,人生输赢对这种人来说已经无所谓,她要的主要是“拿钱来”
错字连篇,语句不通,别搞自媒体了
判女方敲诈勒索,才能止住骗婚的歪风!!!
管住下半身
严惩那个女的
什么叫男方父母连道歉都不肯,有实锤证据么?
强奸铁板钉钉?真是发生过关系就保留有 上诉对方强奸的权利了吗?事前没问题,事后没谈拢就是强奸?
反正,这社会无论变成啥样,都与我这个老光棍没啥关系了
错字连篇,大哥不审核吗?有点水平行不,小编
什么都不清楚就结婚?
好事啊,看还相亲么,还敢用重礼金么
这女的以后能嫁出去否?
只要不跟物质扯上关系就可以判别是非,强奸就要受法律惩罚。当婚内强奸,不要谈钱。女人要公平,男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以最好不要结婚
都收了十万,这不是卖淫嫖娼罪[吃瓜]
所以狗都不结婚[得瑟][得瑟][得瑟]
请先生赴死?
请先生赴死
两败俱伤,两权相害取其轻
人家自己都承认了,散了吧。
女权时代来临,过份的女权不知对社会是祸还是福
这女的以后可不敢要,婚后也能告你,有一就有二
男的坐牢,女的骗婚也坐牢,
确实有婚内强奸的说法,上个世纪单位还分房时就有过假结婚分房真强奸的。
呵呵呵。人不狠站不稳。
男方出来很有可能要大开杀价[点赞][点赞][点赞]
只要钱到手,名声无所谓,大不了去别的省过生活,几年过后谁记得谁[得瑟]
不能判强奸
现在结婚都是做生意一样 男的出本钱 女的嘛[笑着哭]
输赢没关系,不管输赢,出来把那一家灭门,自然就好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天下事,不是大成,就是大败。没有中间路。请先生赴死,为天下苍生证道。先生大义,先生赴死之日,万古如明月。男人苦女人久矣,彼要求男德而不守女德,好财货而不守妻道。今日事例亦是典型,恶女害夫图财。请先生赴死,先生去后,配享太庙,修祠立传,永世传颂。必惊醒后人,男女平权自今日始!”
女的都二婚了、幸福人生得靠钱
要么赴死,要么灭她满门
所以为什么男的被拘105天,还看不到头
必须刚到底。然后彩礼都要回来。竟然判强碱还怕啥。难道以后男的还能找对象
这个事,女方错而无耻,收了10万钱还这么狠毒,男子被拘押了三个多月,以后出来了,应该去索要回彩礼钱,然后给她灭门。
男的强健女的诈骗,各赔各的钱,各坐各的牢
以后谁敢娶
愿意是个主观的,很难界定
仙人跳炉火纯青
这种女的就算赢了,以后还有人愿意要她吗?
这案子能使男人以后管住下体[哭笑不得]
又一条发财思路,先睡,费用不满意就告
那些喜欢录视频的“摄影师们”,他们的初衷也是这样的吗?以防万一[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和解估计代价很大,最少都得给女方40万(包括已经给的10万彩礼),这40万是彩礼20万和价值40万的婚房一人一半也是20万,一共40万。而且即使谅解了,也有案底。这还不如直接硬刚!
违背妇女意愿算强奸,违背妇女钱的意愿,算什么?耍流氓?
请先生赴死,男同胞送你进太庙[笑着哭][笑着哭]
明显的就是有人在做这个局
订婚了,上床是迟早的事,何必闹这么大呢! 我家乡都是付了礼金之后,举行婚礼,同居了。结婚证有的当奶奶了,还没有领!
顶住哥们,大哥支持你,女方是渣女。合法不合理,情理上说不过去。已后我们男女结婚会更难。
以后骗婚都用这个方法,不是助长合法骗婚?被睡一次就能合法拿到几十万
婚介中心和女的的属于团伙诈骗,勒索,敲诈,这些犯罪分子,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对法律一清二楚,不然有哪个正常人会提前沟通,来这么一套套的。
忽然觉得缅甸诈骗还不如这个女的
有哪个女的敢嫁,有哪个男的敢取!输全家!
社会如何发展得看政府往哪个方向引导,导向决定社会的走向
无所谓。人家女的钱赚到了,目的达到了,母女俩又赢了
就算结婚老公搞老婆也是强奸,这就是法律,但本案就是骗钱卖淫行为,早预谋已久
强奸法真的完善了?事后反悔还能被控强奸,有没有强奸完全由女性说了算,男性这么卑微了么
二婚女搞的这剧大戏,就是为了钱,让她赢?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法律何在?
如果是强奸,当时就应该报案,过了几天报案,还说强奸,为什么不能说女的强奸男的
这是什么法官?法盲法官吗?还是黑心法官
一边强奸罪,一边和解道歉,然而已经关了一百多天……
刑拘跟做劳有什么区别,这政府的流程真是害人
请先生赴死
女的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进退都是输。男方虽然进去了,但也承认了违背妇女意愿。这就相当于两人都成了别人对抗的工具。已经不是普通的案件了。资本力量无处不在。
怪不得好多年轻人喜欢拍视频[得瑟]
如果女方赢了,那算不算发家致富的路子?不犯法,还受法律保护[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以后谁还敢娶媳妇
判女人诈骗罪5年赔偿男方2倍订金20万,利用身体作案不受法律保护。男方无罪。国家赔偿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