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致员工不幸离世,施工单位拒绝赔偿,还有天理吗?

星汉之声 2024-06-20 14:27:11

近日,一起发生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八大街与新十一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美好未来社区项目”工地的悲剧牵动了无数人的心。该项目由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单位:信阳美好未来社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不幸的是,该公司的一名工人刘鑫淼在宿舍内突发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然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施工单位拒绝给予家属应有的赔偿,引发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死者刘鑫淼,男,是家中顶梁柱。据其弟弟李松介绍,刘鑫淼家中还有五口人,分别是年迈的外婆、患有心脏疾病的父亲、体质差且多病的母亲、未成年的侄子刘浩东以及自己。这个家庭原本就生活拮据,刘鑫淼的离世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李松表示,外婆今年已经80岁高龄,患有严重脑梗、冠心病和高血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顾。父亲今年64岁,2015年曾做过心脏手术,目前恢复后也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且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母亲今年61岁,体质差且多病,同样需要家人照顾。侄子刘浩东今年14岁,正在上初一,自幼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杳无音讯,如今又失去了父亲,成为了孤儿。

家庭无主要经济来源,父母常年在农村老家务农,收入微薄且不稳定。然而,家庭支出却十分固定,包括侄子的上学费用、赡养老人的费用以及父母自身的医疗费用等。再加上刘鑫淼生前住院期间花费的近五十万元医疗费用,均是向外借款支付,目前这些债务还需由家属承担。

 

在刘鑫淼治疗期间,家属多次与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希望对方能够承担医疗费用和后续赔偿。然而,施工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绝给予家属应有的赔偿。此外,由于刘鑫淼所在单位存在社保迟交的情况,导致其在南京J区总医院的治疗费用无法正常报销,给原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属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

针对这一事件,法律专家表示,根据《相关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松呼吁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为家属争取应有的权益。他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这个不幸的家庭,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工地安全管理和员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关注,也让我们深刻反思如何更好地关爱和保护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呼吁广大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安全,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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