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烫伤上热搜。女童面部,胸部,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这件事在网上引起热烈关注。10月13日上午,根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属于恶作剧,不存在故意伤害。
10月13日中午,有记者联系到受伤女童父亲邱先生,他怒斥学校和教育局将校园霸凌简单的认为是恶作剧,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他向记者表示,12日晚上10点左右,警方曾告知自己家属对方行为属于故意。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受伤女童父亲邱先生表示女儿在学校打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其拧盖子,随后泼开水把女儿烫伤。事发学校工作人员称,已协调男孩和家属一起向受伤女童道歉,并安排心理老师给受伤女童做心理辅导。据悉,汝城派出所对女童烫伤事件属于意外还是故意伤害正在调查中。
13日上午,据广东触电新闻,事发后女童立刻被送往医院,伤情被确诊为二度烫伤。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度,事发当天,女童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随后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才发生被烫伤事件。
13日中午,受伤女童父亲邱先生看到记者表示,教育局和学校所谓的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属实。昨日晚上10点多,我母亲在家收到了警方的文书,说对方是故意的,绝不是恶作剧,但对方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把他抓进局里。邱先生称因为文书需要自己签名,其母亲未能接受文书,但阅读了文书内容,今天晚上自己将去取回文书。
邱先生告诉记者,女儿今年六岁,九月份上的一年级,这起事件发生在9月29日上午,孩子入学仅20多天,他表示女儿课间去打水装水,装到一半儿的过程,觉得水比较烫上要倒掉。旁边一个高年级的男同学说帮她,拿到水壶后将滚烫的水从女儿头上泼下。女儿受伤后,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其送医,而是联系家长让自行送医,中间拖了几个小时,延误了治疗。学校说的立刻送医,那是胡扯。
在本案中,女童是在校园内被烫伤,且未能及时将其送医,这说明学校在管理与救护措施上可能存在失职,构成过错。此外,涉事的直饮水机由于学校管理不当导致水温异常,可能是导致此次事件的原因之一,学校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还有未成年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