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饶平县人民法院判了一个事儿,是因为祖辈隔代抚养引起的无因管理纠纷案子。话说吴某甲和刘某某是两口子,2006年8月的时候,他们生了个女儿叫小欣。这小欣刚出生没多久呢,吴某甲和刘某某就出去打工了。
那小欣咋办呢?就只能让吴某甲的妈吴某乙帮忙养着。后来呢,吴某甲和刘某某打工回来了,可小欣还是一直跟着奶奶吴某乙生活。现在吴某乙年纪大了,实在没力气再管小欣的生活开销了。她就好几次找吴某甲和刘某某,让他们把这些年养小欣花的钱还给她,可一直都没个回应。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但是这事情背后却让我思考了不少,隔代抚养到底是义务还是情分呢?就我个人来看,那肯定是情分啊。
大家想想看,父母已经好不容易把我们含辛茹苦地养大,他们已经付出了多少心血和精力,眼看着你长大成人了,后面的时间应该是他们享福的时候了。可结果呢?还得帮你带孩子,如果是工作需要那完全可以理解,但你得清楚这不是你父母义务,别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老人年纪大了,身体肯定是大不如从前,说真的,他们本就该就去放松放松,去跳跳广场舞、下下棋啥的。
再说了养孩子本来就是你做为父母自己的责任,只要你生了孩子,那你就得想办法养。就算因为夫妻俩工作上的原因,没办法带孩子,把孩子给老人带,起码每一个月生活费都要给吧?这个在我个人看来,那是最基本的要求吧?而且不过分吧?
父母帮我们带孩子,那是心疼我们,不想让我们太辛苦太累,但请你别把这事当成是一种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上面的事件中,让父母算就算了,还要老人承担孩子的生活开销,真不知道这两夫妻是怎么想的?这是很不应该也是不对的事情。
而且隔代抚养本身可能就会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教育观念方面,老人的教育可能是比较传统的,但是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孩子需要更现代的教育方法。所以,父母自己带孩子,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让孩子更好地适应社会,反正就是自己的孩子自己养。老人帮带可以,起码你得把最低标准,生活费补上!
我个人观点就是隔代抚养不是义务,而是情分!不知道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