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大将白起率领秦军占领韩国的野王,把韩国领土切割成两部分,韩国上党地区与韩国都城新政不再相连。
面对秦国的步步紧逼,韩国自知无法保卫已经成为飞地的上党地区,只得将上党割让给秦国。
然而,韩国上党太守冯亭和一众官员商议,不如把上党献给赵国,祸水东引,让秦赵之间爆发战争,赵国就会亲近韩国并拖住秦国。
赵国围绕要不要接受上党展开了讨论,最后赵国决定接受上党,并考虑到接受上党秦国不会善罢甘休,让廉颇带兵前往上党一带防止秦军进攻。
其实,赵国决定接受上党地区是对的,原因很简单,不管赵国接不接受上党,秦国都会进攻赵国。
在长平之战前,秦国在秦昭襄王时期通过一系列战争,消灭了除赵国和燕国以外的山东四国的实力。
通过五国伐齐,让有实力和秦国叫板的齐国差点亡国,复国后也是元气大伤,不再参与合纵伐秦,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关起门来闭关自守。
秦国通过与楚国的一系列战争,尤其是扣押楚怀王以及鄢郢之战,让楚国彻底失去发祥地,被迫迁都于陈,楚国这个南方庞然大物,也失去了单独招架秦国的能力。
通过华阳之战和伊阙之战,秦国消灭韩国和魏国大量有生力量,使韩魏两国失去了在军事上独立对抗秦国的实力。
燕国距离秦国太原,也没有什么能量,天下就剩一个赵国能在军事上独立对抗秦国,拔掉赵国这颗钉子,是秦国君臣梦寐以求的事情,秦赵之间早晚必有一战。
早在长平之战前,秦国为了试探赵国,让秦军穿过韩国上党袭击赵国阏与,结果让在战场上没有什么经验的新锐将领、赵括他爹赵奢,打得几乎全军覆没。
阏与之战对秦国来说,是东出以来败得最惨的一次战役,这么多年没有遇见像样的对手了,没想到蹦出来个赵国。阏与之战后秦国又多次试探,基本上败多胜少,这让秦国不得不重视赵国。
在赵国之前,韩国的上党地区阻挡在面前,要想直接进攻赵国,必须拿下上党地区。秦国专门进攻韩国的“腰部”野王,就是为了掐断韩国上党和中央的联系,逼迫韩国割让上党。
没想到上党臣民宁愿投靠赵国也不愿意归顺秦国,这让秦国火冒三丈,好家伙,我费尽心思打韩国赢得的土地,你赵国来捡现成的?这还说啥,直接开干,秦国大军直接开往上党地区。
对赵国而言,接受上党地区是有利的,并不是说贪不贪那17座城池,而是上党地区的地理位置太重要了。
上党是横贯秦国河东和赵国都城邯郸之间的屏障,如果上党地区归了秦国,以后秦国随时都可以兵临邯郸城下,赵国都城直接失去战略纵深。
对赵国来说,不是接受不接受上党的问题,而是如何利用上党地区的地形建立稳固的防线,以防御秦国对赵国的进攻。
赵国接受了上党,这一决定没有错,然而接收后对秦军进攻的速度和力量估计不足,赵军并没有迅速部署到位。
上党守军在秦军的进攻下迅速溃败,廉颇一看上党已经无法防守,率领赵军在长平一带布防,并迎接上党臣民入赵。
秦军攻占上党后并没有停止进攻的脚步,而是继续向赵军发起进攻,在秦军凶猛的攻势面前,赵军连续失利,并丢掉了第一道壁垒,被迫退到第二道壁垒,廉颇鉴于秦军勇猛,下令坚守不出,秦军无法再突破赵军,双方在前线对峙下来。
面对气势正盛的秦军,廉颇选择坚守不出并没有什么问题,大军长期对峙,是对后勤和国力的考验。
相比而言,秦国国力略强,但补给线更长,将粮草运往前线,需要穿过黄河、黄土高原等崎岖地形,侧面还有可能遭到赵国晋阳方向的侧击。
对赵国而言,综合国力比不上秦国,但补给线短,不容易出现危险,只要咬紧牙关坚持,消耗更多的是秦国。
秦国知道自己拖不起,为了速战速决,使用反间计,说秦人不怕廉颇,害怕赵奢的儿子赵括。
赵王本来就对前线不利的情况不满,再加上廉颇坚守不出也让赵王生气,就有了临阵换将的想法。
赵国之前就是大胆启用新锐将领赵奢,出其不意打了秦国十多年不敢大举进犯赵国,如今再启用兵法娴熟的新将领赵括,说不定能和他爹一样,给秦军来个出其不意,速战速决。
赵王在秦国反间计的挑拨下,本着这些想法决定派赵括代替廉颇,迅速解决这场消耗战。
秦军得知赵国换将后,也偷偷的将战斗经验丰富的白起调到前线。秦赵双方都进行了换将,秦国换上了战斗力丰富、能力更强的白起;赵国换上了没有多少实战经验的赵括,却让战斗经验丰富的廉颇下线。
秦赵之间将领的强弱对比发生根本变化,白起用计将赵括引入埋伏圈,切断赵军后路,并截断赵军补给线。
离开坚固堡垒的赵军,被秦军包围在地形非常不利的山谷,赵军突围无望,只能就地固守,等待援军。
可是这时候的赵国,哪里还有什么援军,几乎所有的精锐全都在这里。赵军被围长达一个多月,最后强行突围时,主将赵括被秦军射杀,残余赵军投降,之后投降的赵军被白起坑杀。
长平之战赵国损失兵力超过45万,赵国几乎损失了一代人,元气大伤,从此之后再难恢复。
赵国在刚开始接受上党时,是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的,廉颇坚守不出拖垮秦军的战略也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赵王对原定战略方针的动摇。
说白了,还是赵王年轻沉不住气,没有老奸巨猾的秦昭襄王有定力,战略眼光也不如秦国。
接收上党没有错,错就错在战争爆发后的动摇和战略失误。
对此,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