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从春秋时期,就已经创立了郡县制。只不过这个郡县制是在各个诸侯国国内实行的。整个天下,实际上是一个依旧实施的是分封制。那个时候,周天子已经制衡不了诸侯们,诸侯之间,相互征伐吞并。
汉高祖刘邦,分封异姓王,又剪除异姓王。汉高祖刘邦作为汉朝的创立者,在汉朝创立之时,自然要奖赏许多功臣。这些功臣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刘邦自己的嫡系,比如:韩信,萧何等。一类是支持并帮助刘邦击败项羽的第三方军事力量,比如:英布,彭越等。
奖赏功臣,除了官职和金钱外,最大的奖赏应该就是裂土封侯了。汉朝建立之初,刘邦为了稳定天下局面,安抚各方势力和那些功臣极大的嫡系人员,使用了裂土封侯的政策。
裂土封侯之后,天下出现了大量非刘姓的王,被统称为异姓王 。这让刘邦很是担心,担心有一天异姓王团结起来反对他的话,他还不一定能够制服。
遂,刘邦开始着手剪除异姓王,经过刘邦与吕后的一系列操作,异姓王或被杀或被贬。
剪除完异姓王,刘邦在天下推行了郡县制。但是古代的交通通信能力有限,让刘邦感到皇帝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力严重不足。遂,刘邦将自己的儿子们分封到边疆地区做诸侯王,让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们守卫并治理边疆。刘邦的这些子孙们被称之为同姓王。
同时,为防止异姓王的出现,刘邦与天下诸侯们杀白马盟誓,立下“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的誓约。
这种制度被称之为郡国制。意思就是国家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分封了一些诸侯。
这种政策前期看起来确实有利于发展,因为诸侯国的王都是高祖皇帝的儿孙们。
但是,再往后,文帝景帝之时,皇帝就不好控制诸侯国的王了。削藩,刻不容缓。
其实道理很简单,同样作为汉高祖的儿孙们,诸侯王等于时被剥夺了当皇帝的权利。从血脉上将,有些诸侯王比文帝景帝离高祖皇帝更近,辈分更高。而且诸侯王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经济与军事独立,等他们有了与中央对抗的实力后,自然按耐不住自己对权利的向往。最后发生了七国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