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令人舒适的消息:
6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医托”团伙诈骗案的两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该医托团伙在上海各大医院进行诈骗,涉及被害人1800余人,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其实医托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无非是在大医院拥挤的人流中,凭着“职业敏感性”先物色到容易上当受骗的病人,然后假扮病友跟病人搭讪,再用虚构事实、夸大疗效的办法谈论自己就医的经验,取得病人的信任后,把病人诱骗出大医院,诱骗到某医院、某诊所、某门诊部等等,这些“医疗单位”看病肯定是不专业的,但骗钱肯定是专业的,结果,病人病没看好,钱却花了不老少。
可恨吧?
医托可恨,这些披着正规营业外衣、骗钱的“医疗单位”也可恨。
可恨的还有,这些骗钱的“医疗单位”竟然能披上正规营业的外衣。
该案件中,受骗病人都是被忽悠着开了中药,每一副中药200元至800元不等,而成本,都是21元左右。
关键是,还不对症!
这不坑人吗?
你千方百计把病人从大医院拉过来,钱赚得盆满钵满,起码总得有点儿疗效吧!还没疗效,这不是既谋财,又可能害命吗?
你不被处理谁被处理?
可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明知是骗,却没法处理。
如果医托把病人拉到了某个“医疗单位”,确实花了不少钱,但治疗还是有一定效果的,那这样的医托算诈骗吗?是不是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样的医托和网上某些医疗广告算不算异曲同工?钱相对于正规医院几十上百倍地赚,病还给你看好了,该怎么定性?
困难的地方还在于,你怎么证明他是医托而不是真正的病友?
包皮手术不就是一个好例子吗?
你到公立医院、到大医院手术,可能只要花个千八百,我把你从医院拉到一个诊所,手术给你做得很漂亮,只不过,这也收费、那也收费,最后花了好几万,你能告我是医托骗你吗?
我说我也在这做过手术不行吗?
这是有真实例子的,病人最后感叹:“知道被骗也晚了,能有什么办法?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呗!”
我觉得吧,对于医托诈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不要奢望骗子都会被绳之以法,有些是抓不到,有些,则是难以定性。
自己一定要擦亮眼睛。
头脑清醒点儿,到了大医院,除了排长队后看到的医生,别轻易相信任何人,大家等着看病谁不是心急火燎的,哪有人那么闲,还替你出谋划策?
关心你的人都是在关心你的钱。
不管是不是真是这样,你得想着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