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有多匪夷所思,警察抓警察真是活久见。
最近,浙江省检察院通报今年“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情况,披露了一件典型案例。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同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浙江公安接警后,怀疑这俩人是假警察,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杨某某、占某某立案侦查。
湖州市检察院介入后,前往外省某县公安局,调取杨某某、占某某身份信息,确认二人系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真警察身份。
真警察出省办假案,敲诈勒索企业家。
检察机关查明,二人违规使用公安系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证据材料,并明确杨某某、占某某以公安人员身份将沈某带走并非法控制的基本犯罪事实。
二人以滥用职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二人均未上诉。
如果不是企业家有勇有谋跳车,浙江公安秉公执法,浙江检察条分缕析,这个企业家被人身控制,恐怕永远不能见天日了。
浙江检察院没有透漏到底是哪个省,哪个县的公安,也看得出虽然心有不满,又投鼠忌器,面对外省的远洋捕捞,是进退两难。
其实用脚指头也能想得出,打主意的肯定是东北或者西部省份的公安。这两年浙江和广东深受其害。
2024年10月,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一篇“广东省情内参”在公众间流传。
该报告称:广东省的“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
广州市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所谓“远洋捕捞”,是指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做法。
“远洋捕捞”式执法,已是打击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因素。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当一国或一地区的法治指数越高,经济往往也会越发达。
在中国,浙江、广东等沿海省份法治程度高,民营企业活跃,经济就发达。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中央决不允许宵小之辈破坏营商大环境。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国家发改委表示,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中央展开了新一轮的高层人事调整,一批副部级官员轮换对调,也有西部官员履新东部省份。
违背中央决策,对远洋捕捞坐视不管,必然会丧失政治前途。
这种害群之马必须严惩
哪个律师出来普法一下,按法律应判多少年?
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广州的那个公安部督查的案件,调用异地警方办案,出动1300警力去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