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信不信,我所在的企业破产清算后,有大量职工在私企打工。是特殊工种的继续从事特殊工种,满足条件的已经办理了特殊工种退休。
我们是一家大型化工企业,一线职工基本上都是有毒有害工种,企业关停时,有部分职工特殊工种年限处于半拉子状态。如果不再从事特殊工种,肯定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为此,感到十分焦虑,经过留守机构的引导,在当地社会就业局的推荐下,应聘去了几家公司就业。
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点,以前是国企现在是私企。虽然公司主体性质变了,但改制前的职工都有个人档案,改制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更为重要的是还保留了部分档案管理权限,除了没有建档的资质外,可以接收员工档案,还可以为特殊工种员工备案。这种情况极大地方便了特殊工种年限中断的员工续档,也为以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供了保障。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要提交档案材料,其目的是认定退休年龄、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和特殊工种年限。国企改制成私企的民营企业基本上可以满足这些要求。
建议是特殊工种又没有满足特殊工种退休年限的下岗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这类私企就业,为以后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