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司机开车不盖雨布造成损失1万元,反而向货主索赔2800元

雪峰说法 2023-10-09 17:32:57

浙江杭州,男子开车运货,途中天降大雨,司机却不做任何防护,最终导致布料淋湿,损失高达1万多元,货物也被对方扣下,货主要求司机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执,可没想结局却迎来大反转!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郑师傅是一名货车司机,前不久他接到一个订单,将38卷布料从绍兴运送至杭州,在装车时,他看到有6卷布料的塑料薄膜有破损,但当时没放在心上。

未曾想,就当他快要抵达杭州时,却突然下起了雨,起初雨下的并不大,所以郑师傅就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后面雨虽有扩大的趋势,但他也已抵达目的地。

可没想,就因为这点小事,他在卸货时被货主百般刁难,对方以布料都被淋湿为由,不光不给郑师傅结算运费,反而还要郑师傅赔偿他们1万多元损失。

郑师傅不肯,对方便直接扣下他的货车,郑师傅表示,自己一家老小全指望他拉货赚钱,货主这样做简直太缺德,这不是明摆着要断他们的生活来源吗?

郑师傅千般辛酸、万种无奈,只好找到调解员寻求帮助,郑师傅告诉调解员,这笔订单运费不过107元,自己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赔他1万多?

郑师傅请求调解员,务必帮自己讨回公道。随后,调解员带着郑师傅找到货主了解情况,可不料双方一见面就吵起来!

货主指责郑师傅:下雨天你不知道盖雨布吗?

郑师傅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弄坏的!

货主生气大骂:我管你故意不故意,下雨天你拉货,你不盖雨布吗?

货主表示,郑师傅态度极其恶劣,遇到特殊天气,对货物进行保护,本就是基本常识,可郑师傅却明知下雨,仍对货物不管不顾,所以这完全是他的过错。

可郑师傅却表示,自己只负责送货,至于货物是被晒被淋,跟他又有什么关系?有问题就找给自己派单的人解决。

郑师傅认为贫穷限制了自己的能力,反正他没钱也赔不起,索性就不管此事,货主方一气之下选择报警,可不料郑师傅竟和民警耍起赖皮。

郑师傅表示,反正不管什么原因,他就是一点责任也不负,货主爱找谁就找谁,自己一穷二白就是个送货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爱咋咋地。

郑师傅如此态度,着实令人生恼,最后货主方实在拿郑师傅没办法,便准备自认倒霉,于是他们便让郑师傅赶紧走人。

可万万没想到,这时候郑师傅竟然赖着不走,反而向货主要起钱,他认为货主因为这点小事,就耽误他这么长时间,已经耽误自己赚钱,所以他一开口就是几千块,并称之为超时等候费。

随后,郑师傅又使出了自己的黑科技手段,让事情的结局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为了解郑师傅的要求是否合理,调解员让郑师傅当场拨通了为他派单的平台电话,可奇怪的是,电话却始终提示拨号错误。

这时调解员才惊讶的发现,郑师傅拨打的电话账号,竟然是另一名司机邓师傅的。

随后货主方告诉调解员,郑师傅的账号因为违反规定,已经被平台拉黑。

原来,郑师傅要求平台向货主收取超时费,但被平台拒绝,可郑师傅却仍然一意孤行向货主要钱,最后导致平台将其封号后直接拉黑。

货主张老板还表示,他们从未扣留过郑师傅的车,当天确实是报了三次警,最后一次折腾到凌晨2点钟,经警方3次调解都没效果。

张老板表示,郑师傅的车之所以没走,是因为他还在等警方处理,而不是自己扣他的车,真相逐渐清晰起来。

可郑师傅仍然坚持,货物损坏他不管,但自己却因为货主太过计较而耽误时间,所以货主必须赔偿自己的巨大损失,否则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张老板自然不愿赔偿,郑师傅眼见货主不赔偿自己,直接恼羞成怒,进行第4次报警,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郑师傅竟然得偿所愿,拿着货主赔偿的2800元开开心心走人。

事情到此,总算告一段落,可留下的法律深思,却值得每个人思考,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郑师傅该不该赔偿货主?有没有权向货主索赔?

1.首先,货物被淋湿双方都有责任!

货主在装货时,没有对货物进行覆盖,存在一定过错,而司机明知天降大雨,对布料不管不顾,也有一定过错,双方共同失误,才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据此,对于货物的损失1万元,双方应合理分担,至于具体如何分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

2.其次,司机无权获得赔偿!

司机与货主发生争执,因此耽误时间,货主并不存在过错,故无需予以赔偿,最终货主还是无奈支付2800元,实际上是被郑师傅的胡搅蛮缠搞烦。

郑师傅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严重点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