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书广率武清企业家合作商会走访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洛松陈列参加
10月25日,天津市武清企业家合作商会(合作商会)会长朱书广带队,到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走访。天津市武清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洛松陈列参加,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热情接待。
原武清区文旅局副局长、合作商会顾问李兴林,合作商会顾问乔福成,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芙蓉,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大为,合作商会会员企业家代表夏宝峰、周伟、陈召川、周亿、朱海涛、范晓虎等参加走访活动。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春卉,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天津东方(滨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嘉豪,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金非等,对合作商会会长朱书广一行表示诚挚欢迎。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新华陪同合作商会会长朱书广一行,参观了律所党建室、律师工作区、模拟法庭、行政办公区、所史馆、心理咨询室、健身房等区域。
在参观过程中,李新华主任详细讲解了律所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和价值理念,对律所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和发展愿景等进行了系统介绍。
此次走访活动座谈会在20层会议厅进行,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王芙蓉分别介绍了双方成员。
朱书广表示,此次走访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感受到了律所的规范化专业化。朱书广将商会的办会理念、会员权益做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希望通过本次走访,能够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开展进一步交流合作,为商会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胥童祥律师代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内容进行发言,胥童祥将律所的专业化水平、服务优势做了整体介绍,并结合商会以及会员企业群体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合作建议,得到在场人员一致认可。
此次走访活动中,合作商会与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协议,明确了未来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方向。此次签约不仅是对双方过去合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合作前景的美好展望。
此次走访活动中,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对企业家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举行答疑解惑,互动讨论,效果很好。
合作商会与律所的紧密合作,不仅彰显了双方对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深刻洞察,也体现了对会员企业法律需求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回应。合作商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一直致力于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而东方律师事务所,则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有着卓越的能力。此次合作,将双方的优势资源有效整合,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双方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