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被执行人常用的逃避执行手段有哪些?申请人该如何应对?

之槐看案件分析 2024-10-10 19:30:39

编者按

在执行案件中,有的被执行人可能是真的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有的被执行人却既不报告财产、传唤不到庭、甚至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导致法院查控不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进而导致执行不能。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逃避法院执行的手段有哪些?申请执行人又该如何应对呢?

被执行人逃避法院执行的常见手段

一直以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形式多种多样,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逃避执行还呈现出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愈加隐蔽等新特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1、转移、隐匿财产

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造成无履行能力的假象,逃避执行。有些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在债务产生期间或者在诉讼、仲裁阶段,就将财产转移、隐匿;有的被执行人化名存款,公款私存;有的被执行人将企业的经营性资金存入专门账户;有的被执行人在公司设立后即将注册资金抽逃;有的将财产转移给亲朋好友或者隐匿到上级部门、下属企业、关联公司;还有的被执行人将财产低价转让、岀租给案外第三人,以转让、租赁合同这种合法形式掩盖规避执行的非法目的。有的被执行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车辆等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而由自己使用;有的夫妻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名下等,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无法采取查封、冻结、处置措施,造成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2、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

有的被执行人为躲避法院查控、冻结,利用身份他人信息注册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进行经济来往,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3、 “跑路”、玩失踪逃避执行

有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经常变换住所或办公地点,一些皮包公司或信誉较差的中小企业,一年一开张,一年一废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执行人员打“游击战”。有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岀躲藏、打工,长期不归,甚至举家迁移,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许多案件执行程序难以启动,法律文书难以送达,财产状况难以查明,执行行为难以实施,而那些必须由被执行人本人履行的不可替代行为,则根本无法执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导致的规避执行问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4、虚构债务、虚假诉讼、滥用执行异议、复议程序

司法实践中,有些债务人通过恶意提起诉讼的方式逃避执行,有的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事先制造一个假的诉讼案件,通过保全程序将自己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给其他案件的执行设置障碍;有的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后,与案外第三人恶意串通,由案外第三人到其他法院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然后再以另外一个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提起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对抗执行法院的执行;还有的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由第三人虚构假债权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再申请参与分配,导致其他债权人受偿数额减少,从而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

5、利用执行和解恶意拖延

有些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和解迫使债权人妥协或让步;有的利用执行和解拖延履行;还有的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之名,行转移、隐匿财产之实,最终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

6、通过假破产逃避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即应中止。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与有关部门恶意串通制造假的破产案件,并通过低价评估等方式,形成破产资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假相,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然后再成立新公司,从而实现“金蝉脱壳”,彻底逃废债务。

7、被执行人找“职业背债人”背坏账

所谓“职业背债人”是指专门为他人有偿承担债务的人员,此类人员以即刻获得高额利益为代价,甘愿长期负债甚至是成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背债人一般选老光棍或绝症患者,年轻人很少有背债的。这样的人需要钱,而且没有偿还能力,事后放款方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主要原因

小编通过办案,大致总结了以下几个主要原因,欢迎大家补充:

1、执行强制力软弱,执行力度不够

执行部门人手不够,案件逐年增加,再加上结案率等评审制度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般只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有存款、股票、房产等的就执行,没有的就动不动终本,如有些法院明明查询到对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为了避免麻烦连纸面活查封都不做;还有些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投资的商业保险也拒不执行等。财产报告令发归发,发了之后被执行人报不报告就不管了,还有传唤,被执行人不到也就算了......执行案件给人的感觉法院是以结案为目的,而不是以执行到位为目的。

2、启动拒执罪的程序过于繁琐,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我国刑法等对拒执罪查处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被执行人涉嫌的拒执行为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而申请执行人又取证困难,容易造成证据不足,在程序设置上又有重重障碍(如有些法院要求拘留、罚款程序前置,公安机关又要求申请人先申请法院移送,法院不移送的才有可能立案,若法院移送的又有些公安机关认为你法院已经定性了还要我公安干嘛呀等),各个法院、公安的定性认识不一,最终不了了之者居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对被执行人几乎没有威慑力。

3、对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就当前执行工作现状而言,法院对规避、逃避执行等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行为的惩治和打击力度却远远不够,导致公众认为法院缺乏强制力。如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但实践中对于这类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的少之又少,多数法院采取的是不报便不报,经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就终本。而对那些违法行为,真正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予以定罪处罚的则少之又少,打击力度不够。

4、社会诚信缺失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社会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念已日渐淡薄,拖债、逃债、赖债在一些人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有能力,一些债务人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的清偿,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申请执行人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面对被执行人的那些逃避执行的手段,申请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

为避免被执行人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出现转移财产等行为,申请执行人最好是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胜诉后能顺利执行到位。

2、收集证据

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收集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证据,较快捷的方式是向执行法院申请查阅网络查控财产反馈汇总表,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获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再委托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等。

3、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报告财产、对于被执行人“跑路”、玩失踪,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以逃避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行踪后立即联系执行法院(有些法院有执行110),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还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责令交出财产、进行罚款、拘留、申请法院请求公安协助等,如果执行人员不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投诉、控告、申请执行异议等。

4、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对于被执行人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放弃担保物权、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等方式恶意转让财产,逃避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

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公司股东存在通过不依法清算、财产混同、假破产、寻找“职业背债人”等方式逃避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申请执行到期债权

在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存在怠于主张到期债权,或者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怠于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通过调查取证后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或者在被执行人已经申请执行,但隐瞒不报的情况下,请求执行该债权的法院协助扣留相应的执行款物,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7、申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8、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

对于职业背债人,可能构成的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结语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院现在的案件确实太多了,所以也别对法院抱有太大的希望,申请执行人应自己积极主动收集证据、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发现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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