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癌症女患者临终前欲取千万遗产赠好友,银行却拒绝开保险柜

朝律夕拾 2024-12-02 17:31:05

唐女士不幸病重,临终前多亏几位好友照料,就想把自己的千万遗产取出赠送给好友。

可朋友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打开保险柜。这份财产最终拖到唐女士去世三年后都还无法取出,朋友大怒,只能把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唐女士一生辛苦积攒下了千万家产,为了安全,她把钱存在了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还特意与银行达成协议,规定只有本人到场、用指纹确认才能打开保险柜。几年后,唐女士突然检查出胰腺癌。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身边没有亲人、孩子,只有三个多年的好友一直照顾她,她就立下了一份特殊的遗嘱。唐女士决定将上海的房产捐给公墓,同时把保险柜里的千万存款分给自己最亲近的朋友,还指定了好友王先生作为执行人,在自己去世前取出这些财产,分赠朋友们。王先生伤心又感动,带着唐女士亲自签名的遗嘱来到银行要求取出这笔财产。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工作人员竟然拒绝了他!银行说,除非有法定继承人或受赠人持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即使唐女士生前的遗嘱已经写明王先生是受赠人,也无法凭此文件取钱。王先生没办法,只能回到病房和唐女士沟通了。唐女士此时身体虚弱,没法再亲自去办理手续,就在律师建议下写了一份委托书,委托王先生来处理这笔遗产。

然而,王先生再次拿着这份委托书去银行,银行又再次拒绝了。他们说尽管唐女士亲笔签署了委托书,但委托书没进行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应。可唐女士的病情已经急转直下,时间根本来不及公证了!王先生急得嘴上都起了泡,几度奔波,试图用各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但银行依旧不配合,直到唐女士去世,甚至又过了三年,都没能取出她的遗产。王先生伤心又愤怒,只能把银行告上法庭!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银行能根据唐女士的委托书让王先生取出保险柜中的财产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委托人可以通过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处理事务。”唐女士在身患重病时,已通过委托书授权王先生代为处理保险柜中的财物。该委托书由唐女士亲笔签名并捺印,具有合法性,王先生有权根据遗嘱的内容代表唐女士处理财产。银行有权要求唐女士的委托书进行公证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书的有效性并不要求必须公证。公证是一种对法律行为的确认,但并非强制性要求。”唐女士在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并捺印,已经能证明委托意图的真实性,王先生也是按照遗嘱和委托书要求进行申请的。银行要求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违反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和《民法典》对委托合同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法院判决银行立即开柜,并允许王先生取出保险柜中的财产。本案有一个暖心的结尾,王先生没有独享千万遗产,而是与几个好友商量,成立一个基金会,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

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银行设置重重障碍不让储户取钱,就想你没办法取出,最后成死帐归了银行。”还有网友说:“汶川地震死了多少了,这些人的财产去哪里了?”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