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收养16年被判无权继承百万遗产,网友反讽:你小子真喂不熟

熊猫职场 2024-07-09 05:08:38
养子有权利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最近,贵州贵阳出现了一个引人争议的事件:男孩被收养了16年后被判无权继承百万遗产。很快这个事件就冲上热搜,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当小熊猫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发现网友们讲的没错,这养子真是喂不熟!这到底怎么回事?我简单复述一下:

10岁孤儿被七旬夫妇收养

事件的主人公郭甲10岁父母便相继因病去世,一夜之间成为了孤儿。2005年1月,郭甲的悲惨身世被媒体报道出来,郭甲希望能够有家庭愿意收养自己,他说:我一定乖乖听话、洗衣服做饭......

后来一对七旬夫妇看到了新闻报道,觉得他太惨了,恰好女儿郭乙结婚搬走了,老两口的生活有些孤独,就把男孩“收养了”。两老口向有关部门递交的领养材料上显示,他们领养郭甲的身份而孙儿,郭甲也以老两口孙子的身份入户,跟爷爷奶奶一直住在一起。

(从申请书可以看出,老两口自愿领养孤儿王某为孙,并改名郭某,承诺承担郭甲教育抚养费用直到他成年。担心自己活不了这么长命,帮他预存好了升学抚养费用。)

图片源于:红星新闻

2021年的2月爷爷去世,9月奶奶去世。老两口去世之后,郭甲也一直住在家里。直到2022年,老两口的女儿郭乙让他搬走。

老两口留下的财产有:抚恤金、丧葬费共54万,一套房屋,存款82万,没有遗嘱。

养子上诉法庭,要求继承遗产

然后郭甲把郭乙告上了法庭,郭甲觉得自己被收养之后,一直陪伴在老两口身边,照顾他们晚年的生活,况且郭乙也是他们收养的,跟老两口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郭甲认为自己跟郭甲拥有同一顺位的继承权。

对薄公堂的时候,郭乙说表示,自己是父母唯一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权合法继承遗产。而郭甲说她也是被收养的,属于捏造事实。

法院驳回起诉:收养关系不成立

最后法院驳回了郭甲的起诉,因为老两口收养郭甲的时间恰好卡在了《收养法》施行的期间,他们的收养关系没有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所以不成立。

图源:红星新闻

后续:养子将再次起诉

郭甲要求继承遗产被法院驳回之后,他依然不死心。告诉记者,接下来会继续起诉,要求以非继承人“酌定分配”的方式,分得部分财产。

郭甲现在三十岁了,他说现在虽然可以养活自己,但没有任何亲属,所以希望能有个住的地方。

网友的态度

对于这个事件,网友们的态度相当一致。

认为郭甲都三十多岁了,完全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了。老两口供他读书,抚养他长大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如果老两口真的留财产给他的想法肯定会立遗嘱,盯着财产不放未免也太贪心了。

写在最后

郭甲在户籍上的身份就是老两口的孙子,按照规定他就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然后才是子女。没有子女才轮到孙辈。老两口有女儿当然就轮不到他,更何况他的收养手续没有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不正规。

网友说得对,老两口也没有想让他继承任何东西,不然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赠送财产,不写遗嘱。老两口七旬把一个十岁的孩子抚养成人不容易,都已经三十岁了,他应该感激养育之恩,弄成最后这样反而有点像农夫与蛇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

你们支持郭甲继续上诉要求分财产的这种行为吗?

不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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