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体制内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而相应的体制内工作就会有什么“住房公积金”的说法。
听的比较多的就是体制内工作会把“住房公积金”算作自己的稳定收入之一, 落到工资上就是“公积金”会和工资一起发落到工资卡上。
那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又为什么会将“住房公积金”算作工资的一部分呢?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有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
简单来说就是:
体制内工作人员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一部分进行缴纳,同时单位也会给缴纳一部分。
一般缴纳比例是在6%~12%之间。
虽然说体制内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也有自己的用途,但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通常会“睡大觉”,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住房公积金”并没有什么用处。
然而到退休时却会一次性将这笔钱都提取出来。
一般来说,贷款贷款是最常用的。
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担保,这时贷款就会容易很多。
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后也才会进行交付。
除了贷款之外,第二个常用的就是住房维修需要进行贷款。
有一些单位会给出一定补贴或者报销额度用于住房维修。
这时就会想到了“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报销额度不高甚至没有报销额度,就会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第三个常用的就是直系亲属购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自己提取,还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只要有直系亲属购房需要就可以进行提取。
在职工提取之前,先就申请提取的贷款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即可申请提取。
一方面是可以将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另一方面是不会占用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个用途就是租房提取。
有一些人没有新房,有租房合同就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
不过此项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有规定,有些地方并不支持租房提取,还有一些地方则给出了限额。
为什么要将“住房公积金”算作收入的一部分?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就是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并不等同于工资,尽管一些体制内工作人员会将其算作稳定收入的一部分。
这笔钱在退休后的一次性提取中就能够体现出来。
同时还有年化利息的收入,这样综合算下来,“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强制储蓄。
不论是个人缴纳的部分还是单位匹配的部分,都是比较实惠的。
并且单位也不会占你的便宜。
单位上交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会出错的,在每年年末的时候,你可以从系统中查询到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而且每年都会按照大约1.5%的利息进行计息,这样想着是不是还不错?
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每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算少,大约在几百至上千不等。
所以退休后一次性提取的金额就会相应的增加。
而且每年的利息又会进行积累,这样退休后就会得到一笔可观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也相当于一种强制储蓄,有了存款就会更加安全。
结语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也是如此,在职时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也算作收入的一部分,享受着各项优惠。
退休后还能将这笔钱一次性提取出来,同时还能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息,想一想是不是很划算呢?
“住房公积金”对我们来说,既是帮助也是保障,我们可以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提取,做出合理的使用与规划。
这样就会使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真正的发挥出它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起到一定的帮助,同时退休后也能提取出来,取得一定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