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例,2014年,浙江丽水,王先生(化名)在某银行办理一张额度为9万元的信用卡,双方约定透支则支付利息0.05%每日,逾期则按照未偿部分5%支付违约金。
2017年3月,王先生的信用卡开始逾期了,至2018年5月时,王先生因透支的应付利息达到2万余元,违约金也达到1万余元,尚欠借款8.9万余元,王先生欠银行近12万元。催收无果,按照程序,银行将王先生起诉到法院,然而调查后发现,王先生已经去世且在2017年10月注销了户口。
人死债消?父债子偿?法律是人创造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只能是人,一个人的死亡,也意味着相关权利义务的终止,同时也意味无法继续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 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其财产还在,在遗产的范围内自然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一个人的死亡,刑债可消,但是民债不可消。
所以,在一审时,法院认可银行与王先生的信用卡合约关系,确认了王先生的生前债务,并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王先生的儿子小王,已经年满18岁但还在上高中,看了看这笔债务,再看看留下的遗产,在法庭上,小王提交声明书,父亲的遗产他不要了,欠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没有关系,放弃继承权。
银行不答应,搬出了《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一审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说法,认为小王当庭表示放弃继承,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予支持,判决小王和另外两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承担还款责任。
不服上诉!小王以为,放弃继承权就能免除这笔不小的债务,没想到被一审法院拒绝,小王不服气,提起上诉,他提出了3点理由,
第一,自己已经年满18岁,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继承的决定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二,自己的放弃声明,发生在遗产分割之前,合法有效
第三,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偿还王先生生前债务,并非小王的法定义务,而且,即便小王放弃后,还有另外两名继承人。
最终,二审法院认可了小王的主张,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由另外两人在王先生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小王不承担还款责任,二审的受理费2千余元也由银行来承担,小王打赢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