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份关于腐败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原国土资源局退休职工周长春,因帮助泗县水利局原局长周某保管、转移受贿款40万,以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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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周长春是泗县水利局原局长周某的弟弟,两人系亲生兄弟。也就是说,在该判决书针对的周长春洗钱一案背后,还有一起更大的“家族式腐败”案件。周长春帮助哥哥周某保管、转移40万元受贿款一事,只是周某违纪违法情节的一部分。这起案件的危害性,也要放在这一背景下评估看待。
在周长春洗钱一案中,据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初,时任泗县水利局局长周某(已判决)以合伙人名义向工程承揽人孟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同时,另一工程承揽人陈某为感谢周某在工程承揽过程中予以的帮助,贿送给周某人民币10万元。周某安排孟某、陈某分别将上述40万元交给其弟弟被告人周长春,被告人周长春明知该40万元系周某受贿款而予以保管,后于2014年至2019年期间将该40万元分笔转入周某及其女儿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周长春明知40万是周某受贿所得,仍为周某代为保管,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澎湃新闻核实,判决书中提到的“泗县水利局原局长周某”,系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原二级调研员周瑞玲。周瑞玲在2005至2012年任泗县水利局局长,与弟弟联手洗钱,也正发生在这一时期。
2021年5月8日,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二级调研员周瑞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14日,周瑞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天之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周瑞玲决定逮捕。
2021年10月25日,周瑞玲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5至2014年,被告人周瑞玲利用先后担任泗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泗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取好处费,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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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兄弟齐上阵”的“家族式腐败”案件,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铁投)原董事长郭勇与四川宁南县委原书记郭均的案子,就是典型代表。据报道,郭勇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带领弟弟郭均参与职务犯罪。
2004年至2012年,郭勇在担任川投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期间,明知郭均利用自己和郭均本人职务上的影响,为相关私营企业主介绍承揽工程,不但未及时规劝制止,反而多次共同参与有项目领导、私营企业主等在场的聚餐聚会活动,介绍水电行业相关领导、人员给郭均认识。郭均在担任冕宁县长、宁南县委书记时,郭勇主政之下的四川能投或四川铁投同冕宁、宁南两地均有密切合作关系。
除此之外,落马的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和他经商的弟弟周健勇,也是一对“腐败兄弟档”。周健勇原本是上海理工大学教师,却不安于教书育人本职,内心羡慕商界成功人士的生活,想开办公司赚大钱。于是,周江勇就给弟弟介绍企业“合作”,企业出资金、土地、设备,他弟弟出所谓的“技术”。有了哥哥的关照帮助,周健勇有恃无恐,一心想着“做大做强”。周江勇也的确不遗余力,为弟弟的关联企业充当靠山。兄弟共同收受巨额贿赂,再投入家族企业作为资本。
揭开盖子发现,所谓“合作”其实只是幌子,核心资源还是周江勇的权力,那些企业老板之所以愿意出巨资和周健勇“合作”,目的也是想攀上周江勇这个靠山。你利用我、我利用你,利益输送背后的实质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
“家族式腐败”折射出的是公德与私德错位、家风不正等问题。对家族式腐败问题,既要严厉查处、形成震慑,也要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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