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寂寞难耐强迫82岁老人发生关系,法院判轻了!!

熊初莫 2023-04-02 08:26:27

赵某56岁,他年纪不小,却是孤身一人,从未娶妻,孩子就更别说了。

从年轻时开始,他就不务正业,吃喝靠父母,可以说是把啃老贯彻到底。

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先后去世,这下没人养他,他才不得不找个活干。

可他运气实在太好,工作没多久,父母的一套老房子拆迁,补偿款给了不少。

他辞掉工作,整日无所事事,却吃喝不愁。

像赵某这种情况,是很多人羡慕的生活,可他一点都不知道珍惜,一次醉酒后的临时起意,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这天晚上11时许,赵某和几个老哥们喝完酒,晃晃悠悠地往家里走着。

路过村民毛老太家时,看着毛老太家的院门开着,屋里还亮着灯,于是起了歹意。

他蹑手蹑脚地走进院里,趴在窗户上朝每个屋都看了看,确定只有毛老太一人在家后,便进入她的卧室,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火速离开。

半个小时后,毛老太的儿子张某和妻子一起回家。

两人一进院就听到母亲的惨叫声,跑到母亲卧室,看到她躺在床上,衣衫不整,脸色十分苍白。

张某也顾不上多问,立刻拨打120。经过医院的检查,毛老太肋骨骨折,但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待自身情况稳定后,毛老太告诉儿子,自己遭到了赵某的侵犯。

张某听完后暴怒,让妻子照顾母亲,自己赶回村,从路上捡了根棍子就去找赵某算账。

此时,赵某早就逃之夭夭。

他回家不久后就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出门看了看,发现救护车停在毛老太家的胡同口,他以为闹出了人命,所以才逃走。

张某找不到他,也只能报警。

案发后的第三天,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赔偿了毛老太医疗费及其它经济损失40000元。

赵某的判决

赵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毛老太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毛老太的骨折并没有出现错位移位,也没有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情况,因此不属于重伤。

经过鉴定,毛老太是轻伤二级,对赵某只能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进行判决。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对于犯罪对象为老年人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案件一审时,赵某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检察院认为,赵某的行为造成了毛老太轻伤二级的后果,其罪行严重、社会危险大,给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因此,一审判决属于重罪轻判,量刑不当。

案件再审后,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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