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最亏欠的人,不是父母,也不是那4个男人,而是已婚的她

包包好啊 2024-09-23 01:23:39

原著中,方协文最后带着女儿方太初离开了中国,一直在国外生活。

等女儿成年后,交了一个男朋友叫周棠华,是香港人。

这些年方太初一直和玫瑰没有联系过,即使过年过节给女儿送的礼物,也会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来。

尽管如此,她也年年都送,年年如此。

对于玫瑰来说,在这世界上,这辈子最亏欠就是女儿方太初了。

当年和方协文离婚的时候,他们在争夺抚养权时,玫瑰就快把抚养权夺到手的时候,她的男朋友生病了。

傅家明是玫瑰此生的灵魂伴侣,一听他病的很严重,关键时刻把女儿让给了前夫。

为的是全心全意陪伴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结果还没有等到下一个冬去春来,傅家明就走了,而女儿的抚养权已经在方协文的手里了。

方太初跟随父亲一直生活在国外,在父亲的嘴里,他听到,母亲一家人是多么的可恶。

母亲这辈子除了打扮和吃以外,压根什么都不会,舅舅家人也是势利眼。

因此方太初对母亲的印象,仅停留在,不想与他们打交道的份上。

但是太初的男朋友是香港人,他们结婚之前,必须去见家长,于是两人只能回去。

舅舅听说外甥女回来了,大摆宴席,舅母忙着送礼物。

太初对玫瑰的恨意很深,她不想见她。在她印象里,母亲就是个嫌贫爱富的庸俗之人。

但是见面后,发现玫瑰的气质、模样,全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般俗不可耐。

最后的最后,她和母亲的关系虽然没有正常母女那么亲近,但是比之前好一些,至少不抗拒。

而这也成为玫瑰的这辈子心里的的刺,她知道为了傅家明放弃女儿,是自己痛心之后的决定。

可是为了这个决定,她后悔了一辈子。

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依旧还会自责,当时不放弃女儿,如今就不会有她带来的怨恨,自己也不会那么痛苦。

在这个世界上,太初算是模样跟她接近一些。

太初很美却一点没有骄矜之色,是让很多人很快喜欢的那种。

太初跟玫瑰一样,眼角下有一颗泪痣,但是因为方协文怕看到它,想起玫瑰,于是很小的时候,就让女儿去掉了。

玫瑰的对太初说:对你人生中缺失的母亲,我很对不起。

太初回:太太,你没有对不起谁。

是的,她叫的是太太,而不是妈妈。

所以她到底对母亲还是多了一些生疏。

但是对玫瑰来说,虽有亏欠,有遗憾,可是尊重女儿选择。哪怕女儿最后结婚的时候,没有回国,她隔着千山万水去送去礼物。

毕竟她在方协文身边待了那么久,毕竟这些年是他在照顾她。

所以,只要看到女儿平平安安的,她就会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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