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监狱没有男性,为何每年都有很多人怀孕?监狱长终于道出缘由

在东方寻史 2024-07-05 11:32:20

在广泛的社会观念里,女子监狱是一个高度封闭、管理森严的特殊场所,来来往往的管理人员和狱警几乎都是女性,这个场所与怀孕似乎很难挂上钩。

然而,现实却十分令人意外,可以说颠覆了绝大部分人的认知。现实的情况就是在没有男性身影的监狱内,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囚犯怀孕。

这一现象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真相?一位监狱长道出了缘由。

犯人进入监狱后,要接受劳动改造、教育改造以及生活管理等方面。在劳动改造时,犯人会被强制劳动,包括农业、手工业、加工业等劳动项目。

通过通过劳动实践,犯人能够体会到劳动的艰辛和价值,从而更加珍惜自由生活,增强改过自新的决心。

此外,监狱还为犯人制定了严格的生活作息制度,一般早上六点起床,八点半开始进行劳动改造,晚上七点准时观看新闻联播,九点半准时上床睡觉。

但是因为是在牢狱中接受劳动改造,所以其活动范围十分受限,每天要经过多次点名,去厕所或者喝水都要进行报告。

按这样的作息规律来看,女性犯人应该不会在监狱中怀孕,更何况监狱中的工作人员和狱警几乎都是女性。

那她们是怎么怀孕的呢?

有一种说法,就是在入狱前可能就已经怀孕了,但是在体检时并没有及时发现,直至入狱后才发现已经怀孕。

其次就是有些国家对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会特许他们探视家人或休假。有些人就趁这段时间怀孕。

就好比英国的女子监狱就曾经施行过“亲密关系计划”,该计划可以为前来探视的犯人家属及犯人提供独立的私密空间,这种计划后来导致了很多女犯人怀孕。

再者就是与狱警串通,在2022年,一个姓严的女死刑犯在即将执行死刑的时候,突然申请就医,她表示自己已经怀孕。

经过仔细的身体检查,确认她已怀有身孕,并且根据胎儿的发育阶段推算,受孕时间应是在她身处监狱期间。

这一发现引发了诸多疑问,因为按照常规,拘留所内女性与男性犯人之间有着严格的隔离措施,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直接接触。即便是家属的探视过程,也都在严密的监控之下进行。

最终经过调查发现,这个犯人用钱财收买了一个姓黄的男狱警,虽然男狱警很少负责女子监狱的事务,但是在行政岗、机修以及医院等部门也是有男狱警的存在。这个犯人就是钻了这个空子,趁机收买了一名男狱警。

不过近年来,类似事件已经显著减少,为了从根本上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国家不仅加大了对女警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力度,提升女性执法人员在监狱系统中的比例与参与度,还优化了监狱管理流程,严格限制了男狱警与女囚犯之间非必要的单独接触机会。

女性犯人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怀孕呢?要知道监狱的生活作息和环境,并不适合养育新生命。

其实,她们这样做正是因为我国对怀孕犯人有优待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国家允许对怀孕的犯罪嫌疑人暂缓收监执行,这一措施本意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保护未出生生命。然而,这也被某些女犯人利用,试图通过反复怀孕和流产来避免进入监狱的严酷环境。

乌鲁木齐曾发生的一起案例中,一名女犯人在十年间多次怀孕,高达14次。

对于有些怀孕的犯人我国还有一项专门的制度叫“取保候审”,怀孕的犯人提供担保人和保证金后,就可回到家中,但是需要及时报备,且能随传随到。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女犯人而言,怀孕更成为了一种法律上的“免死金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怀孕的女性不得执行死刑,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那些在生产后或流产后仍处于特定恢复期内的女性。

因此,一些犯下严重罪行、面临死刑判决的女犯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求怀孕,以此作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

如果在狱中怀孕了,我国对女犯人也是有一定的优待的。一旦发现女犯人怀孕,监狱将立即启动专项关怀机制,确保为怀孕的妇女提供全面而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孕期检查,以监测母婴健康状况;提供专业的产前护理,涵盖营养指导、心理疏导等多方面内容;以及在分娩过程中,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甚至监狱还会根据女犯人的体质,制定专门的营养饮食计划,确保怀孕的犯人获得足够的营养。就好比2017年山东监狱实行了“一人一策”的政策,医生会为怀孕犯人制定专门的生育计划,确保顺利生产。而北京也会为怀孕犯人提供单独的房间,保证睡眠和休息。

平时的劳动时间也会减半,监狱会给她们安排充足的户外自由活动时间。

在产后,哺乳期的犯人还可以享受专业的医疗护理以及心理疗愈。就好比广东就为分娩后的女犯人提供了专业的心理医生,还安排了专业的康复护理人员,确保她们尽快恢复。

但是,这些女犯人为了帮自己脱罪而怀孕生子,生下的孩子长到一定岁数后却要被送到福利院,在福利院长到一定能力后就要进入社会自力更生。

不能拥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没有父亲母亲的关怀,自己的出生也是不被期待的,这对于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

实际上,在当今中国,监狱系统内犯人怀孕的情况极为罕见,几乎可以视为概率接近于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忽视那些极少数可能利用政策漏洞、胆大妄为的犯人。

从我国对怀孕犯人实施的一系列优待政策来看,无疑彰显了法律在保护妇女权利方面的健全与进步。

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女子监狱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这包括提升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对犯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害,从而积极改造,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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