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保障政策,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
在每一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部分居民心存侥幸,没有缴纳居民医保费,结果突发疾病导致自身和家庭因病负债;但也有部分居民,坚持不懈的正常参保缴纳,在关键时刻成为了看病治疗的坚实后盾。
肇庆市居民李某,49岁,正值壮年,自认为身体健康不会生病,该村干部多次上门让其缴纳居民医保费,李某在劝说下缴纳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9月,李某突发心脏病,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医疗费总额174241.05元。因李某成功缴纳2023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05388.25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819.83元,个人支付金额仅50032.97元,且后续住院治疗费用可持续报销,李某出院后忍不住感叹没想到突然会生病,更没想到300多元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竟然能报销十万多,还好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为家庭减轻负担。
然而,阳江市64岁的陈女士,从2008年开始一直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历年来均没有生病住院的记录,也没有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的就诊记录。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50元,该群众认为“有点贵”“买医保这么多年,没有生病、没有用过医保,不想买了”,因此,陈女士没有缴纳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9月,陈女士突发疾病住院,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医保,因该群众不是特殊人群,不允许中途参保,因此,陈女士本次住院费用25.5万元全部由个人承担。事后陈女士一直后悔不已,也经常和邻居说这一件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后悔自己不该节省350元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如果当时陈女士能坚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许就能减少陈女士的忧愁了。
说实话,这样的案例,在生活中真不少。参保与不参保,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人活一辈子,谁能不能保证自己这辈子无病无灾,万一生病了,十几万至几十万元的医疗费用,足以压垮一个普通家庭......
参加居民医保就是给自己及家庭买一份安心、买一份放心,即便疾病真正来临,大家也能使用医保基金池里的资金实现互助共济,一起携手共同抵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来源:图片来自漫画医保 广东医保 市医保局清新分局
编辑:蔡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