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满载乘客的客车因油管断裂,司机紧急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进行修理。可交警却以违法停车为由,对司机扣12分并罚款200元。司机不服,愤而将交警告上法庭,认为自己是为保障乘客安全才停车,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意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发当天,胡大哥正开着满载乘客的客车行驶在高速上。忽然,他闻到一股浓烈的柴油味。胡大哥心里一紧,马上查看油量表,果然看到报警灯亮了。他赶紧把车靠边,停在了应急车道上,然后下车查看情况。胡大哥钻到车底一看,发现油管的卡箍松了,柴油正往外漏。他立马动手,把卡箍拧紧,漏油的问题解决了。这时候,车上的乘客有些不耐烦了,催促着快点走。胡大哥赶忙回到驾驶室,安抚了一下乘客,然后继续上路。可没过多久,一辆交警的车追了上来,示意胡大哥靠边停车。胡大哥不敢怠慢,又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交警走过来,严肃地对他说:“我们从监控里看到,你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按照规定,要对你进行处罚。”胡大哥一听就急了,连忙解释道:“交警同志,是车漏油了,我才停下来的!”交警听后问他:“那你为什么没设置警示标牌,也没打双闪警示灯?”胡大哥有些无奈地说:“当时情况紧急,我得先处理漏油的事,根本没时间去弄那些啊!再说了,这应急车道不就是为了紧急情况停车的吗?难道我要等车毁人亡了才停?”可是交警并不接受他的解释,坚持认为他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于是,交警当场对胡大哥作出了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胡大哥觉得太冤枉,一气之下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胡大哥在应急车道停车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胡大哥声称其在应急车道停车是因为车辆出现漏油故障,如果情况属实,应该属于法律允许的紧急停车行为。那么胡大哥在停车后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难以移动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设置警告标志,以防止发生意外。”胡大哥在停车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因此其停车后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要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两点:一是胡大哥占用应急车道是否合法?二是占用应急车道后处置是否得当?针对第一点,胡大哥声称客车油管断裂,油量见底的紧急情况,几名乘客证人在庭上说法前后矛盾,而且并不一致,无法佐证胡大哥所主张内容,法院不予支持。通过交警提交的材料,整个执法过程有视频和笔录等相关证明,胡大哥在占用应急车道后,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打开警示灯等应急行为。法院最终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胡大哥出现紧急情况,而且其占用应急车道处置也未按规定执行,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03深刻教训对于此案,有网友表示:“作为大客车司机,交警罚得一点不错。你发现车子漏油停应急车道是对的。在发现漏油并变道前首先打开双闪,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停在应急车道后即组织乘客有序下车至绿化带外并报警,在车后方一百五米处放置三角架等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这样交警不会罚你一分钱更不会扣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