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我提干排长,生产队长3次来我家提亲,却被我父母赶出家门

诗珊谈职场 2024-08-16 19:58:43

1978年,被提拔为二连的三排排长。记得那年年底,提干后首次回家探亲,然而生产队的王队长,听闻我在部队提了干,且是少有的“会开小车”的干部,竟亲自带着他家姑娘王春兰来我家提亲。

王队长家已有两个女儿嫁给了干部子弟,自然希望小女儿也能找个“干部”亲家。

然而,父母却坚决拒绝了这门亲事,王队长在我探亲结束后,又两次来到我家提亲,最后一次甚至带有些许“胁迫”之意,仿佛我们家攀附他家一般,父母一气之下将王队长赶出了我家。

我家有4个子女,我是“老小”,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

我7、8岁的时候大姐就嫁了人,1980年的时候,我们公社另一个生产队有个姓刘的人家,他们家有5个孩子,可巧的是都是儿子。

他们的生产队基本都是是平地,而我们生产队是山地,他们队粮食收成总是比我们好,10个工分能换到3毛钱,而我们这10个工分只能换到1毛5,父母就把大姐嫁了过去,说是能过好日子。

而两个哥哥初中毕业后,也就回了生产队“挣工分”,而我初中毕业后也在生产队干活,不过由于年纪小,只能算一半的工分。

1974年春天,公社开始宣传征兵的消息,队里的电线杆上都贴满了参军报国的标语。那年我也刚好满18岁,于是我就跟爹妈说我想去当兵,毕竟在生产队的生活,一眼望到头。

很快,我就接到了去体检的通知,当时我们公社一共只有8个名额,随着政审和体检一步步进行,我竟然也出乎意料地被选中了。

1974年的4月,我穿上了全新的65式军装踏上了离家的列车,三个月新训后,我被分配到了后勤部汽车连,成为汽车连的一名新兵。

在连长和指导员、班长近七个月的悉心教导下,我们新入伍的士兵都掌握了驾驶和操作车辆的基本技能。

记得第一个月领津贴的时候,我们新兵每人发了6元。拿到津贴后,我买了牙刷、邮票、信纸这些日常用品,花了将近2块钱,剩下的钱都攒了起来,每三个月能攒10块钱。

作为刚下连的新兵,我无论是大任务还是小差事,我们都抢着干,搞勤务总是争着当“标兵”,干活从不抱怨苦和累。

到部队后,我基本上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给家里写来一封信,汇报我在部队的表现。

当兵第二年,我当上了副班长,第三年年底老班长退伍,我接任“班长”一职,

后来师部下了提干指标,1978年,我作为基层建设的优秀班长提了干,提干后任二连的三排排长。

还记得当时师里定的提干的标准挺高,当时有四个硬性条件,首先要求是优秀班长,党员,其次要要求立过三等功,并且要受过师里的表彰奖励。

我当时1975年的时候在师部组织的业务比武中拿过第一名,获得了三等功。

1976 年当班长的时候,我们班因在演习中成绩突出,也作为优秀班长受到过师里的通报表彰,所以就成了当时提干的“第一顺位”。

1978年底,我回家探望了父母,这也是我提干后第一次探亲。

回家的第二天,我们生产队的王队长,就亲自来到我家提亲,来的时候还带了他家姑娘王春兰,他听说我在部队提了干,而且还是当时少有的“会开小车”的干部,所以想给自己找个“干部”亲家。

说起来,我和王春兰还是初中时候的同学。不过我初中毕业后去了生产队,而她初中毕业后,又去县里读了高中,也算是个“知识分子”。

高中毕业后,王春兰在村里的小学当代课老师,王春兰比我小一岁,长相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也挺耐看。

王队长在我们生产队也算是一号“人物”,不仅威望高,而且他家有三个姑娘,有两个都是“干部”家属。

大女儿嫁给了我们公社供销社主任家儿子,二女儿嫁给了县里的某个干部子弟,只剩下小女儿王春兰还没出嫁。

提亲的事,是王队长和我父母在谈,我在门外听着,虽然王队长家的条件也不错,可父母却不同意,但主要原因是我在部队已经谈了对象。

在提干前,我有次腱鞘炎去了师部医院,认识了一位叫林晓燕的卫生员,不过当时义务兵很少在部队谈恋爱,所以我即便“有想法”也只能默不作声。

而且女兵要么不谈恋爱,要么是和干部谈,所以我也没敢表达想法,虽然我能感觉出她对我也有意思。

提干后第二个月,我鼓起勇气,找到了林晓燕,向她表明了我的心意。她听后,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告诉我其实她早就注意到我了,只是觉得我是义务兵,可能不会有结果,所以一直没敢表露心声。

听到她这么说,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感觉像是中了头奖一样。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恋爱。林晓燕是城里人,家境不错,父母都是教师。虽然她家条件比我好,但她一点也不嫌弃我农村出身,反而很欣赏我的朴实和上进心。

这也是探亲时,我和父母拒绝“队长”女儿王春兰的主要原因,可在我探亲结束离开家后,队长又去我家提过两次亲。

最后一次甚至还有点“胁迫”的意味,好像我们家娶了他家的姑娘,反而是在攀他家的“高枝”,我父母一气之下把王队长赶出了家门。

后来听说王队长因此还对我们家处处刁难,我恨不得当时就回去教训王队长,可是父亲来信说,让我安心当兵,别辜负了部队的信任,王队长的刁难不算什么,他即便是队长,也不能无理取闹。

后来时间长了,父母不提这个事,我也就忘了。

直到1988年我转业的时候,遇上了王队长的“女婿”,才让我又想起了这段往事。

转业时,我已经是副营职,但转业到地方得考试,按考试排名来进行安置,而我以同职级第一名的身份,安置到了我们县的供销社,当时供销社是个好单位,除了效益好的厂矿外,全县最吃香的就是供销社和邮政局。

当时我在供销社任副科长,手下有个干事就是王队长的“女婿”,他父亲是我们公社的供销社主任,经常听他说起他丈人的事情,他也觉得丈人是个“势利眼”,每当听到这里,我只是笑笑不说话,更没和他提过当年我们家和“王队长”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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