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潘金莲的尸体不见衣衫,隔壁邻舍见证真相,武松因此保住性命

耳东品文史 2024-09-25 00:04:22

《水浒传》中有没有好人?其实这得看你如何定义好人,其实从书中呈现的剧情来看,施耐庵并没有将梁山好汉塑造成正派的意思,他不过是借梁山好汉的视角去展现那个混沌的世界中发生的一切罢了。

可以说书中的每个角色都是复杂的,而不仅仅只是脸谱化的棋子而已。

(潘金莲、武松剧照)

比如武松杀嫂这段剧情就有不少值得玩味的细节,包括潘金莲的过往,武大郎的恶,还有潘金莲被杀之后,为何不见衣衫,都值得展开细说,书中或许还有不少你没看懂的细节。

一、潘金莲之死

笔者之所以要强调潘金莲的过往,还有武大郎之恶,就是因为在整个“武松杀嫂事件”中,其实各个角色的所作所为都是有据可循的。

潘金莲为什么要背叛武大郎,就因为这汉子丑?又胆小怕事?

不,是因为潘金莲压根不爱武大郎,而武大郎却癞蛤蟆咬定了这块天鹅肉。

关于潘金莲的过往,书中明确提到过这么一句:“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

你看,曾经的潘金莲不愿向大户屈服,她若天生就风流,又如何会拒绝那大户的爱意?

她正是因为守贞,才沦落到被那大户报复性的送给了武大郎。

(潘金莲、武大郎剧照)

你说武大郎辛辛苦苦为这个家起早贪黑去卖饼,但他却从没问过潘金莲,是否愿意接受他的爱。

其实潘金莲甚至都主动表达过二人好聚好散,比如她勾引武松被揭露之后,就哭着对武大郎说过这么一句:“混沌魍魉!他来调戏我倒不吃别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话,我却做不的这样人。你还了我一纸休书来,你自留他便是了。”

所以武大郎只要送她一纸休书,二人好聚好散,也就没后面的事了,但听到了“妻子勾引弟弟”的传闻,武大郎依旧不为所动,只是保持沉默,一副“老子吃定你”的态度,这岂不让人恶心?

当然,一码归一码,纵然武大郎该死,但潘金莲勾结西门庆和王婆害死丈夫的举动依旧是十恶不赦的,武松杀她,也是天经地义。

但潘金莲死后的状态却不免让人纳闷。

(武松杀嫂剧照)

书中是这么写的:“武松道:‘哥哥灵魂不远,兄弟武二与你报仇雪恨!’叫土兵把纸钱点着。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潘金莲死后是不见衣衫的,那场面着实让人无法直视。

所以武松为何要多此一举?

二、水浒传中的细节

正如前文所言,书中角色做任何一件事,都是有动机的,潘金莲杀武大郎的动机是合理的,武松杀潘金莲时多这么一个小动作,自然也是合理的。

其实这一点可以从武松后来在鸳鸯楼杀张都监一伙的细节看出来。

当武松得知张都监有心害自己时,顿时化身杀神,将那鸳鸯楼里的男女老少杀了个遍,而此时书中就提到了他中途换刀的细节。

说是:“武松抢到房前。夫人见条大汉入来,兀自问道:‘是谁?’武松的刀早飞起。劈面门剁着,倒在房前声唤。武松按住,将去割时,刀切头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头来。’便抽身去后门外去拿取朴刀,丢了缺刀,复翻身再入楼下来。”

细,着实是细,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人调侃说“施耐庵若非真的杀过人,定是无法写出这么细致的情节”。

(潘金莲剧照)

是啊,一般作者写这类型的桥段,就只管让主角大杀四方就完事了,何须写中途换刀的细节?

就因为施耐庵力求真实,这看似闲笔的情节,都是合乎情理的,也正因为如此,武松扯潘金莲的衣衫,以至于她死后如书中呈现那般惨,也是有道理的。

而一旁的隔壁邻舍就见证了一切。

三、邻舍见证的真相

武松杀潘金莲的时候除了扯衣衫之外,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他根本没有避着旁人。

这一点,书中交代得很清楚。

说是:“四家邻舍,吃了一惊,都掩了脸。见他凶了,又不敢动,只得随顺他。武松叫土兵去楼上取下一床被来,把妇人头包了,揩了刀,插在鞘里。洗了手,唱个喏,说道:‘有劳高邻,甚是休怪。且请众位楼上少坐,待武二便来。’四家邻舍都面面相看,不敢不依他,只得都上楼去坐了。”

武松自然不是真的请邻舍们上楼,而是意在表达“你们都看到了啊,咱这是斗杀”。

是的,否则以武松的能力,何须撕扯衣衫?只有二人互斗,起初没有杀心,才会有这样的打斗痕迹,武松大可说是潘金莲不依不饶,自己才动了杀心。

(武二爷剧照)

而《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卷二十三斗讼律中就有提到:“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减一等,若以故僵仆而致死伤者,以戏杀伤论即误杀伤助己者各减二等。【疏】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减一等。【议曰】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假如甲共乙斗甲用刃杖欲击乙误中于丙或死或伤者,以斗杀伤论不从过失者,以其元有害心故各依斗法至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

你看,正因为他与潘金莲是斗杀,他才罪不至死。

这才是《水浒传》成为经典的原因,就因为每一处细节都有深意,当你读懂之后,自然会有种妙不可言之感。

0 阅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