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跟老婆吵架经常被赶出门,便偷偷用堂妹的名义买房

柿子软不软 2024-10-24 13:54:12

结婚后,你会攒私房钱么?

攒私房钱后你用会拿来做什么呢?

湖南长沙的谢永强就用自己攒的私房钱买了一套房子,没敢告诉媳妇,偷偷的登记在表妹名下,没想到表妹离婚了,表妹夫要分他的房,可把他急坏了,

让我们看一下他能不能要回房子?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谢永强的媳妇王小蒙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就有一个缺点容易打人,谢永强作为男人自然不能动手,所以每次吵架都被赶出家门,

刚开始谢永强说说好话,王小蒙就让他回家了,但王小蒙的脾气越来越大,有的时候谢永强连续一个周都无家可归。

有一天谢永强又被王小蒙赶出了家门,无路可去的谢永强只能去表妹谢兰家暂住,谢兰知道表嫂脾气火爆,就对谢永强说:“哥,嫂子总不让你回家也不是个事啊!,你要不要在外面租个房子?”

谢永强动了心,最近王小蒙更年期,三天两头的和他吵架,把他赶出来,他都快一个月没在家住了,于是打算用自己这么多年攒的私房钱买个房子。

看了一家又一家,最后相中了一套房子,谢永强不敢落在自己名下,怕万一哪天被王小蒙发现再惹出更大的麻烦。于是求表妹谢兰,打算落在谢兰的名下,谢兰看哥哥也不容易,就同意了。

转眼间,5年过去了,谢永强突然接到谢兰的电话,“哥我要离婚了,孩子他爸外面有人了,现在还要分你落在我名下的房子。”

谢永强听到后,顿时满头大汗,对谢兰说:“那可不能分我的房子啊,那房子可是我的命。”

谢兰说:“他都起诉了,要求分房子,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谢永强能要回自己的房子么?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法律分析

庭审中,谢兰的丈夫要求分割谢永强出资购买登记在谢兰名下的房子。理由是:谢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谢兰在法庭上称,这套房子是她表哥谢永强出资买的,只是登记在她的名下,和她没有关系。

大家都知道打官司要讲证据的,空口无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购买的房产都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除有一方有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

那么谢兰和谢永强能拿出证据么?

谢永强回忆,这套房子是他5年前买的,一共花了20万,他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的上一任房主,中介费也是他用现金付的。于是去银行算调取了20万元的转账记录,也找了当时的中介出庭作证。

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这套房子是谢永强出资购买的。

最后,法院判决,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谢兰名下,但实际出资人为谢永强,不属于谢兰的房产。谢兰的丈夫无权分割。

个人观点

本案结束后,虽然这套房子没有被前妹夫分走,但是谢永强的妻子也知道了这件事,估计二人的家庭大战马上就会爆发。

对于本案,有的网友说,幸亏谢永强当时是用转账的方式给的购房款,不然房子真被分走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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