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无处安身,谁还我合法房屋?

顽强的星星 2024-04-07 09:35:51

我叶彩鹏(曾用名:叶彩平),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自1981年与苏某强结为夫妻以来,一直过着平凡而宁静的生活。我们共同奋斗,于1990年共同建立了一个家,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的房屋就是我们共同努力的见证。

然而,这一切在我丈夫去世后,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得知,属于我和丈夫的共同房产,竟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变更登记,甚至被过户拍卖。这一切都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仿佛被剥夺了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基本权利。我愤怒,我悲痛,我更多的是不解和困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申请了笔迹鉴定,希望能找到事情的真相。在等待鉴定结果的那段日子里,我饱受煎熬,每一天都充满了焦虑和不安。然而,当我拿到鉴定结果时,我震惊了。结果显示,《房屋产权放弃协议书》上的签名并非我本人所写,而是有人冒名顶替。这一刻,我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

我将鉴定结果提交给F院和相关部门,希望他们能重新审查此案,还我房产份额。然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F院竟以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起诉期驳回我的诉求。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我深感失望和无奈。

我始终无法理解,为何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房产份额会被非法变更登记,甚至被过户拍卖。而当我发现这一切并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却被告知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这样的法律,真的公平吗?真的合理吗?

明明不是我的签名,过户时自然资源局的人员是怎么办理的过户手续?难道他们不需要核实签名真伪吗?难道他们不需要保护共有人的权益吗?我对此深感困惑和不解。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四处奔波,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对待。然而,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我感到无比的疲惫和无力,仿佛自己正在陷入一个无底的深渊。

现如今,我被告知2024年3月28日搬迁,我即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我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只希望,在这个法治社会中,能够有人站出来为我主持公道,能够有人还我一个公道的结果。

在此,我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我的遭遇,为我提供帮助和支持。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揭露事情的真相,还我一个公道的结果。同时,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加强对房产过户等手续的监管和审核,保护共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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