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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帖子,老梁分享了他对太同订婚强奸案的看法,,在老梁看来,二审之所以延期的原因是因为男子母亲阅读一审案卷后报露了男女双方未有实质性的性行为,无精液提取物的消息让二审产生一种悬念,,故而延期。
在这个帖子中老梁说有一案例女子被人强奸三次,虽然下体有血,但是,处女膜仍旧完好一案,来证明本案男子是强奸—既遂。
我纳闷的是处女膜无破裂,怎么会有血流出来且不讨论,我们倒要看看男子母亲隐满了什么没有。我们必须查证本案女子处女膜虽然完整,但是有没有血液撒落在床单和裤头之上。这是封建社会验证女子结婚前有没有发生性行为的重要手段。老梁在对于这个关建证据不应该忽略。不能让男子母亲刻意隐瞒。让整个案件变成了似乎是莫须有的罪名。虽然没有提取到精液,但是,如过有实质性的行为,血斑总会有的。不然的话,封建社会视贞洁如命的女人不知道会有多少蒙冤殒命。老梁应该懂得这一点点道理吧。所以 警方未披露这一事实之前不应该过早的下男子强奸既遂的定论。
如果有血液出现在女子裤头,床单。擦拭物上,也可以断定有插入行为,也可判为既逐。不然的话,岂不是还是没有插入,还是未遂吗。老梁不郁闷怎么就认定既遂了哪。我的大播主。
故而一审法官推迟二审,补充证据的合理性。
老梁对未有精液提取物提出了多种猜想,可能是男子身体上的原因,也可能是精神意志的原因,也可能是男子没有经验的原因,总之是各种原因。
在司法实践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不能用所谓的各种可能的原因来定罪量刑吧。你的这个可能,那个可能就可以定罪量刑吗?如果你的可能不是可能,岂不是又一个冤假错案。如果用可能来定罪的话,还要调查取证干什么。对于有没有精液提取物作为女子是否被强奸的直接证据,不能用可能来可能去来定罪处罚。要查出没有精液的具体原因。是不是男子不具备性行为能力,还是性功能障碍。
老梁对处女膜完整,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进行了分享。y梁除了对男子进行身体上的原因,经验因素等进行猜想外,还对女子处女膜结构进行评估,认为女子的处女膜完整是一种称殊构造。与男子恬器官插入与否没有关系。显然有失公允。处女膜完整与否,作为刑事案件的司法证明,,绝对不能用猜想的思维来断定。要说男子插入后不能使其破裂,必须对男子性器官,性功能进行测试,进行司法鉴定。同样也要对女方处女膜结构进行司法鉴定。但是确没有这方面的官方报道,在老梁不郁闷整个分享过程中,未曾提到过女子要求房产加名,和补齐十万彩礼的问题。也许是老梁消息有限。不与探讨。但是,对于报警时间确分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本人认为男子花费了十多万彩礼的目的也应该分享一下。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未订婚就同居的大背景下 ,女子为什么告强奸,其目的又是什么。也应该分享一下给大家。拋开男子花费的十万彩礼的客观事实不谈,而去揣测男子身体原因,意志原因或意志以外的原因,就是对男子的十万彩礼的亵渎和对男子身体的侮蔑和诽谤。违背了男子的客观事行为和目的。
在本案中,男子的客观行为就是花了钱,目的就是讨老婆。本案女子拿了十万彩礼,既意味着同意和男人发生关系,更何况是搂搂抱抱的亲密行为。与和自己的老婆发生关系,欲发生关系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无可厚非。
女子的行为和目的就是房产加名和男子承诺的十万快钱,第二次报警也是女方和男方一而再,再而三商讨的结果。所以既然处女膜完整,无精夜提取物,何必再谈既遂未遂之说。既使处女膜破裂,既使有精液提取物,也不能完全认定为强奸,也完全有先同意,后因为财物问题没谈成反悔变挂的可能。亦或者该女子本身就是人所不知的二婚女。所以未必要纠结处女膜完整与否。有没有精液才是最重要的。
强奸罪,要求的客观证据在于,协破,威胁手段,使女子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在本案中,女子竟然敢放火,是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吗?
我非常喜欢老梁不郁闷的稿子,但是也要分享一点让人心服口服的证人证言。和客观事实。一味的揣测,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因为,错误的揣测会误导司法走向,会让恶人逍遥法外,让好人蒙冤。断案断的是一个人的前途,一个人的人生。一个人的清白。
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进行揣测当然无可厚非。
本案中,女子悔婚,本来是天经地仪的事,无可厚非,结婚1前毕竞还有选择的权力,但是你千不该万不该在搂抱着进入婚房里,发生关系时悔婚吧。
既然生米煮成了熟饭,你还悔婚,你又图的什么?目的又是什么?难不成十万彩礼是白送你的
拿了人家的钱,吃了人家的饭,还想把人家送进监入狱,显然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传统文化的道德底线。是不是图人銭财的诬告陷害就另当别论了。
法律虽然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但是违背道德底线的人,必然触碰到了法律。善人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
老梁一味的揣测男子,难不成要与其同流合污吗?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大同订婚案是司法和传统的公序良俗的较量,是金钱和道德权益相互逐鹿的结果。也是人性的善良和邪恶的博弈。更是高额彩礼带来的严重后果。涉案男子是这场交易的牺牲品。
高额彩礼会让更多的捞女看到商机。
如果不是男子承诺的房产加名,和结婚后的十万彩礼,大概率女方不会告强奸。因为即然已经拿了人们十万彩礼,再告强奸有何意义。如事不是十万彩礼和房产加名需要协商,第一次报警,男子就捉拿归案了,也不会二次报警了,官方也不会出来辟谣了。毕竞都是无利不起早。
订婚虽然是一种仪式。但是他代表双方的一种承诺,一种信任。也代表着几千年的传统道德文化。但是在这场纠纷中,订婚却成了尔虞我诈,收金敛银的交易市场。
现实社会中,很多女子收完彩礼,就离婚,然后以各种理由,不与退还,发生过多起血案。也许…老梁不郁闷已经看过,四川大梁山血案,福建泉州灭门惨案之后,山西大同二审延期宣判,本是情理之中。补充证据在所难免。
老梁不郁闷对于二审延期审判是因为男子母亲披露的小消息存有悬念,并进行揣测分享实为不妥之举,根据老梁的揣想,男子属于强奸既遂,无形中给二审法官添加了压力。面对福建服刑人员处狱就杀人的刑事案件,老梁不知自己有何感想,有没有要考虑法官的感受。毕竟福建泉州"也是收了钱告强奸的。案件极其象似,大同案严然像泉州案的复制品。故而法官也不敢冒然下结论。因为谁也不能予估别人的道德底线。如果男子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绝对不会出狱后就杀人,但绝对不会做出强奸未婚妻的龌龊之事。
如果男子没有道德底线,自己花钱娶媳妇,却因为女子悔婚而坐牢,男子出来后,必然又是一场血案。老梁的可能猜想的强奸既遂的思维逻辑,无形中给二审法官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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