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了庆祝乔迁打算举办一场宴席,他邀请了很多亲朋好友。
为了招待宾客,男子不仅准备了丰盛的菜品,还买来了78条香烟准备发放。
然而监管部门有一次来男子的店里检查,居然将男子准备的香烟全部没收,还罚了款。
难道现在连买烟招待客人都不允许了?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郑先生是一家小卖店的店主,他的店开在一家小学附近,他打算把女儿也送到这所学校上学。
等到女儿幼升小时,郑先生提前在小卖店附近买好了房子,方便女儿上学。
买下房子后,郑先生自然要跟朋友分享一下乔迁之喜,他准备办个乔迁宴。
确定完宾客名单后,郑先生发放了邀请函,然后他就开始准备了起来。
除了丰盛的菜品,郑先生还打算买几十条烟来招待自己的宾客。
为了省钱,郑先生并没有在本地买烟,而是去委托朋友在外地买了78条烟。
这些烟价格比较便宜,但质量应该没问题,所以郑先生也没多想。
没想到某天监管部门的人例行检查,在卧室里发现了郑先生囤积的烟,严肃的问起了郑先生。
郑先生一再解释这些烟是自己用来招待宾客的,可执法人员却认为宴席用不了这么多烟,郑先生一定是非法销售烟草。
他们叫来了烟草局的人,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要郑先生拿出消费记录证明自己的清白。
郑先生买烟用的是现金,无法提供消费记录,烟草局便把烟全部没收了。
除此之外,烟草局还罚了郑先生1580元,这让他感到十分冤枉。
在多次投诉无果后,郑先生干脆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
案情分析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除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购烟草制品。
郑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销售烟草的行为,只是想招待宾客,所以烟草局无权对自己实行处罚。
然而郑先生所购买的烟全部被抹去了地区码,本来就很可疑。
郑先生购买烟草的数量也已经超过了自用的范围,所以烟草局合理怀疑其非法销售烟草。
因为郑先生拿不出合法的购买记录证明清白,法院判定其确为非法收购烟草。
综上,法院驳回了郑先生的上诉,维持了烟草局的处罚。
案后总结
有网友认为,谁主张谁就应该举证,烟草局说郑先生非法销售烟草,就应该提供证据。
然而烟草局只是怀疑就没收烟草加罚款,显然不符合程序,理应撤销处罚。
而且法院最后只是说郑先生非法收购,并没有非法售卖烟草,烟草局应该先撤销处罚再说。
也有网友认为,办乔迁宴根本用不了那么多烟,郑先生确实很可疑。
郑先生购买烟草不经过正规渠道,还拿不出合法证明,被处罚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