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小过重罚”典型案件:
1. 榆林芹菜案。违法所得 20 元,却被处以罚款 6.6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 年 10 月,罗某夫妇从榆阳区农贸市场购入 7 斤芹菜,售出的 5 斤毒死蜱实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做出此处罚。
2. 宜宾采耳店案。获利 500 元,被加罚至 22.2 万元。该耳部护理店被当地卫生执法部门认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无证经营,遂做出这令人震惊的处罚。
3. 洛阳卖菜大爷案。销售额 198 元,获利仅 21 元,被合并罚款至 11 万元。河南洛阳市西工区一位三轮车卖菜大爷因销售农残超标不合格蔬菜,被当地行政机关做出此处罚。
4. 福州老农卖芹菜案。老农转卖邻居 70 斤芹菜,获利仅 14 元,被累计处罚 10 万元。因老农陈依伯从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买下 70 斤芹菜,以每斤 1.95 元的价格将芹菜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该批芹菜不符合“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遂对陈依伯作出此行政处罚。
5. 西安下雪造谣案。2024 年某自媒体造谣“西安下雪”,被当地机关以造谣危害社会为由行政拘留。
这几起案件的共性:
1. 作案者都是弱势群体。
2. 案件危害性都很小,甚至还没有造成危害。
3. 这几起案件都被顶格处罚。
4. 前四起案件最后被权威机构定性为“小过重罚”得以纠正。
5. 对这些作案者做出顶格处罚的单位最后都没有被追责。
小过重罚为何屡见不鲜,屡禁不绝?根源在哪儿?为什么每次被顶格处罚的都是底层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