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刷到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之“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我看完评论,直呼可怕,似乎感受到网络有只无形的大手,死死遏住了那位女孩的喉咙,还有女方家庭的喉咙,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男方,凭的啥?
这个案例之前我看过详细报道,包括“强奸案”的宣判。所以我才觉得这些评论很可怕,也似乎有些理解那女孩妈妈说女孩之后就不愿意出门了,还决定不再恋爱结婚,基本一辈子也被毁了。
本来是两个年轻人的喜事、好事,却生生被男孩、男孩妈妈弄得好事成了坏事、成了儿子入监狱的闹心事。
首先看看这事儿的大致经过吧。这对年轻情侣经过介绍后,情投意合进入恋爱阶段,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宴,头天在男方家举办订婚宴,彩礼过了一部分,余下的部分说举办婚礼时补齐,双方签了协议,两人结婚的新房都准备好了,情侣谈的也挺好。
按照当地习俗,次日在女方家回门宴,中午饭后小情侣去了他们的新房拿东西,就在这个期间,男孩不顾女孩强烈反对,强行发生了关系。因为他俩谈恋爱的时候,女孩就对男孩说过:要等到婚礼后才行。
这个过程中,女孩反抗呼救,还点燃了客厅的窗帘,一度找到机会冲到外面的楼梯,但是又被男孩拖拽回房间,还强行收走了女孩的手机。大家注意这个过程,男孩的态度是非常不好的,这也是法院后来判决男孩强奸罪成立的依据之一。
那天,女方家回门宴还有很多客人呢,直到女孩母亲打电话让他们回家吃晚饭,男孩才把手机给女孩,女孩一接到母亲电话就哭了。男孩开车送女孩回去,女孩一直在哭,她妈妈自然知道了事情原委,怕引起亲戚们的误会,专门走出家门和男孩女孩谈话。
女孩妈妈当时想的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两个年轻人又订了婚,那个时候男孩的认错态度还不错,说回去和家人商量尽快补齐彩礼尽快举行婚礼,女孩妈妈为了自己女儿,奔着结婚的目的,觉得只要男方尽快举行婚礼补齐彩礼,就不为难男孩,女孩妈妈还会劝女孩嫁给男孩。
但是,男孩一回去事情就变了味。男方家很强势,具体来说就是男孩妈妈很强势,认为已经订婚了发生个关系不算啥。甚至潜意识里觉得订了婚男方就有权强迫女方发生关系?一旦发生了关系女方就得乖乖就范?就得嫁给你?事后,男方父母不仅不带着男孩去女方家有个态度,反而不管不问,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女方妈妈说男方欺负她们孤儿寡母,我觉得也有点,如果换个比男方权势点的家庭他们肯定不敢如此。过了几天也不见男方有态度,女方妈妈被男方的傲慢无礼激怒,才选择带女儿去报警。所以就有了那个“订婚强奸案”的宣判,男孩被判了三年。
男方母亲各种不服,面对记者采访时说:没有实质性发生关系,还要上诉,更可笑的是之前女方要求举办婚礼补齐彩礼男方不同意,儿子被判之后男方又提出要按之前的协议和女方举行婚礼。闹个没完,也才有了今天“彩礼纠纷案”的宣判。
我不知道这位男孩母亲到底出于怎样的心理,又是怎样教育自己儿子的。是为了自己儿子好呢?还是自顾自地害了自己儿子?
大家冷静客观地试想一下 ,当时两个年轻人在新房那边发生那个事后,我认为女孩妈妈还是委曲求全的处理办法,更多为了女孩的名声,提出尽快举办婚礼按协议补齐彩礼,是将坏事朝好事方面解决的办法之一。
反观男孩回去商量自己父母后呢?尤其男孩母亲,不带孩子上门表达态度,也不提举办婚礼的事儿,更别提补齐彩礼的话了。我冒昧地猜测一下,她可能觉得女孩已经被自己儿子睡了,不嫁也得嫁吧,所以态度傲慢,不闻不问,像没事人似地凉着女方。
如果这位母亲是为了自己儿子好,那自己儿子犯了错,带着儿子和亲家好商好量,本来就已经签了协议,彩礼也说定了,房子也买了,都决定结婚了,发生了这突发情况,女孩又很在乎婚后才同房,那就尽快为儿子举办婚礼呗,如此不是把坏事变成了喜事、好事吗?
可是,那个所谓爱儿子、为儿子好的愚蠢母亲就是个大傻瓜蛋呀,自以为聪明,却害自己儿子进了监狱,何苦呢?
可怕的是,网上关于这事儿的说法各种都有,甚至有键盘侠拿彩礼和骗婚来怼女方,根本不去认真看清楚前后事情经过。
自古就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去评判其他,只单说犯错、认错、改错这点,男方就不地道。明明是男孩强迫,错在先,男孩自己当时也认错了,但是回去之后,男方的父母不仅不教育自己孩子,引导孩子及时解决好问题,反而各种耍横,把本来的一桩喜事、好事生生给“作”成了儿子被判刑,两家人从此结仇的两败俱伤局面,而且我觉得对两个年轻人的心理健康都多少会有点影响的。
错了就是错了,一点错也是错,大错也是错,错了就得认错、改错。知错改错,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