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发布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向北说社会 2024-10-24 15:26:37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华区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

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成华征告字(2024)第(2)号

因成华区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需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成征决字(2024)第(2)号总(8)号),决定对成华区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一标段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成华区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崔家店路502 号成都理工大学南校区。

三、房屋征收目的:通过对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突出、住宅功能不成套、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的城中村,持续推动城市功能、产业、环境、品质整体提升,让城市更安全、配套更完善、环境更宜人,产业更优化、治理更科学、生活更幸福。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之前确定的模拟搬迁补偿方案为准(见附件)。

五、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私产、公产、单位产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至30日止,公转私被征收人自公转私名单确定,且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至30日止。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定腾空并交付房屋。

六、房屋征收部门:成都市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八、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址:崔家店路502号2栋1单元102室,办公(咨询)电话:84329116,投诉电话:83260201。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成征决字(2024)第(2)号总(8)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成华区隆兴场及崔家店片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一标段模拟搬迁补偿方案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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