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徵周易
在八字论断中,我常讲,首论用神,次察喜忌。生活中我与物的关系,即是体与用的关系;命运中命与运的关系,亦是体与用的关系;八字中有形的干支与无形的用神,同样也是体与用的关系。体用同参,审体方能知用,因用才能明体,“用”之一字,贯穿于人的命理始终。而在《子平真诠》论相神一节中有“伤相甚于伤用”的说法。为何这样讲呢?
首先应明白什么是用?什么是相?
什么是用?
用之一字,出自于月令,根据财官印食煞伤劫刃八者之不同,组合成不同的格局,例如食神喜比劫以相生,生财以护食,具体以比劫为用,还是以财星为用,则根据日主强弱来论断。如此,能够凑合成格者,便是用之所在。
什么是相?
假如身强,食神喜见财,而财逢劫夺,食神生财便是八字格局,有官制劫以护财的,官星便是相神。相神也便是喜神,即格局有损伤,能够除去其损伤,使格局成立的关键字,便是相神。
在此基础上,便可以开始理解“伤相甚于伤用”这个命题了。
仍以食神生财为例,身强,财透食藏,见劫为破格之物,有官来制劫为相神,喜神。若再见伤官克制官星,则八字格局受损,破财,或灾祸不断,这是伤了相神;若再见劫星克财,反因八字中有官星回克劫星以护财,这是虽遇忌神伤了用神,反却无碍。
“伤相甚于伤用”,如此便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