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位被占,男子怒砸车被判赔1万免于刑责,网友表示看不懂

渔夫姜太公 2024-09-28 13:52:59

亲爱的读者,动动您发财的小手,阅读之前先点一下关注吧。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不管城市发展的怎么样,​买车的人倒是越来越多了。

如今年轻人结婚,男方买房女方陪嫁汽车,已经成了一种新的婚嫁习俗​。

北上广这种超一线城市,为了缓解车辆过多带来的交通压力,不得不采取购车摇号、出行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即便是一些三四线城市,人们在上下班的高峰,一些诸如学校、商业区的特殊路段,也越来越多的开始体验到“堵车”的焦躁。

与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相比,应该与之形成配套的停车位问题却越来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停车难”已经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城市病,对于车主的困扰,至今也没有很好的​得到解决。

尤其是医院这类地方,有时候去看病的车辆,排队进去找个车位往往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实在是很不方便。

就拿我们这个四线小城来说,从好几年前开始,停车收费就成了一个被追逐的风潮​。

先是大润发、银座、中百等各大商场、超市、商业区陆续开始收费,然后一些沿街店铺都圈了起来,最后连公园的免费停车场都竖起了收费的栏杆。

与此相应的是,原本路边的免费停车位却在逐步的减少,甚至有些还划上了限时收费的标识。

不用说路上停车难,如今小​区停车都是一个大问题。

比较新的住宅小区还要好一些,规划停车位,不管是买还是租,总归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用位置。

以前有车库,现在更多的是地下停车场​。

那些比较老的小区就难办了,可供停车的位置本就很少,再加上物业不作为或者没有物业,导致外来的车辆胡乱停放,业主反倒停不下,停个车都要碰运气。

然而,即便是有自己的车位,也未必就会万事大吉,遇到那种不讲道理乱停乱放的车主,常常也是要惹一肚子气​。

近日,苏州的一位车主就遭遇了车位被占的困境,一气之下把对方的车给砸了,还差点​惹上官司。

当天,苏州的韩先生回到小区停车场准备停车时,发现自己的车位上被别人停了车,车上也没留车主的电话号码。

韩先生先是通过业主群联系了物业管家,物业联系车主未果,接着他又通过苏周到app软件联系到交警部门,交警拨打车主电话也无人回应。

韩某苦等了20多分钟一直没联系上车主,自己花钱的车位却不能停,一气之下他找到一个广告牌将对方的车砸了,经鉴定车辆损失为1万元。

次日,警方找到了韩某,韩某也进行了自首。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后,韩某感到后悔并主动赔偿了对方的车辆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韩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事一出,就在网上引发了大量的争议,网友普遍觉得,不应该只处罚韩先生,占了别人车位的车主反倒一点损失都没有,也太不公平了,实在让人看不懂。

也有网友认为,韩先生也太冲动了,本来有理的事,动手砸车反倒没理了​。

很多人给韩先生出主意,有人说就把车停在车位旁边,把占边位的给堵起来,等它出不去,就有人着急了,到时候不就可以拿捏​对方了吗。

也有人说,有这一万多块钱,找个吊车把这辆车运走,到时候就有人联系你了。

的确,乱停车是一件相当让人反感的事情,现在生活里却又不缺这种没有素质的车主。

前不久,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女子长期霸占别人车位的事情,业主多次讨要对方却耍赖要看车位买卖合同,后来业主一气之下直接将车位焊了起来,让对方的车出不去,双方引发了一场沸沸扬扬的纠纷。

前两年,山西某小区,一辆价格五六十万的奔驰豪华车,总是占用别人的停车位,业主刘先生提醒其多次也不听​。

有一次,刘先生发现自家车位又被奔驰车给占了,拨打对方电话20多次都没有人接听,刘先生一气之下找来强酸泼到奔驰车上,给这辆这辆脱了一层皮。

尽管事后,刘先生也被警方判赔奔驰车主2万多块钱修车,刘先生也觉得很值,想必这位奔驰车主也涨了记性,再不敢乱停车了吧。

回到韩先生这件事情,应该说,不管是警方还是检察机关,他们的处理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韩先生损坏对方车辆这是事实,而考虑到事出有因,且其认错态度积极,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十分合理。

网友们质疑的焦点,在于对方车辆占用停车位为什么没有被处罚,其实这一点,法律上也有过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已购车位属于买主自己的空间,他人不能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占用。

如果被他人占用了专属车位,可以先尝试通过车上电话联系车主协商,也可以寻求小区物业公司、交警部门帮助解决。

如果对方拒绝挪车,此时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违停车主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公司未能保障车位买主停车条件的违约责任。

其实一般来说,很多车位被占用的情况,都是外来车辆探亲访友临时停放,通常车主联系,都会很快的驶离,​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而对于那种恶意侵占他人车位,业主联系后还拒不挪车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占用车位的行为给车位所有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失,如停车费用增加、车辆无法停放等,占用车位的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只不过,大部分的业主都怕麻烦,或者不想因为一点小事就闹上法庭,这也纵容了一部分车主​乱停乱放的嚣张气焰。

其实这种事,法律规定应该更加严格和具体一些,只要乱占车位拒绝驶离的行为,最低也应该对其进行罚款、扣分,严重者可以吊销驾照。

这样一来,对违规停放的车主是一种警示,也避免了因为车辆乱停乱放可能引发的经济纠纷。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来​评论区里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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