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吁请荆门盈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向该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23日前。
今年7月18日,该院裁定受理王晓琴申请荆门盈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确定的管理人竞选方式,该院通过竞选加摇号的方式指定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今年 8 月 23 日前向该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为:荆门市掇刀区望兵石路水木清华综合楼 15 楼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程娣;电话:13774075018。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此外,该院定于今年8月24日10时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该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