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和外交官批评了伊拉克议会周末通过的一项法律,该法律将对同性恋和变性人判处重刑。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周六通过的这项法律“威胁到伊拉克社会中最危险的人”,“可能被用来阻碍言论和表达自由”。他警告说,这项立法可能会赶走外国投资。
他说:“国际商业联盟已经表示,伊拉克的这种歧视将损害该国的商业和经济增长。”。
英国外交大臣戴维·卡梅伦称这项法律“危险且令人担忧”。
尽管同性恋在基本保守的伊拉克社会是禁忌,政治领导人也定期发起反LGBTQ+运动,但伊拉克没有明确将其定为犯罪的法律。
这项法律作为对该国现行反卖淫法的修正案,在几乎没有引起注意的情况下获得通过。它对同性关系判处10至15年监禁,对接受或进行性别转换手术的人和“故意实施女性化”的人判处1至3年监禁。
它还禁止任何宣扬“性变态”的组织,判处至少七年监禁和不低于1000万第纳尔(约6000英镑)的罚款。之前的反卖淫法草案允许对同性关系判处死刑。
伊拉克官员为这项法律辩护,称其维护社会价值观,并将对它的批评描述为西方干涉。
伊拉克代理议会议长Mohsen al-Mandalaw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投票是“保护社会价值结构的必要步骤”,也是“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道德堕落和同性恋的呼声”。
人权观察组织LGBT权利项目高级研究员Rasha Younes表示,该法律的通过“为伊拉克侵犯LGBT人群权利的骇人听闻的记录打上了橡皮图章,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打击,包括言论和结社自由、隐私、平等和不歧视的权利”。
该组织2022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指责伊拉克武装组织绑架、强奸、折磨和杀害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而不受惩罚,伊拉克政府未能追究肇事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