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男子带病嫖娼,因为太过兴奋发病身亡,家属索赔98万惹争议

夜读新事 2024-04-23 03:27:18

贵州一名男子罗某在出租屋嫖娼时,因为过度兴奋,导致突发疾病死亡。家属悲痛之余,一纸诉状将交易女子与当事房东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高达98万。

那么罗某的家属会如愿以偿吗,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

要知道,一个从事性交易的女子,除却开销用度,可能十年都不一定能挣到98万元呢,她又赔的起吗?

再说房东,房东也只是出租了一间房子,他并没有从交易的过程之中获利,他真的也该承担责任吗?

果然,法院并没有完全同意家属的诉求,一审、二审过后,法院判了交易女子朱某承担了百分之十的责任,而房东并不承担责任。

那么家属会同意这个判决吗?

毕竟他们可是失去了一个家庭成员,孩子失去了母亲,妻子失去了丈夫,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没了……他们会善罢甘休吗?

显然,家属们也不会同意这个判决,他们选择了向高院再上诉。

罗某家属再上诉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其一,二审法院认定责任比例错误,不符合事实。

家属认为,朱某可能携带了某些病毒致使罗某也感染上了这种病毒,进而诱导了罗某突发疾病;另外,朱某在罗某犯病以后,没有及时拨打120,导致了罗某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故朱某应该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

至于房东,罗某是在他房间里面出事的,他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百分之一十)。

其二,家属认为房东华某租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既然罗某在他的房间里面出事了,他还参与了救助,但是当罗某的病情好转了一点,他与朱某就撒手不管回房间休息了。

直到最后罗某的病情越来越重,都快咽气了,华某与朱某才拨打了120,但此时医生到场也无法现场进行抢救了,导致了罗某死亡。

从这点来看,房东华某应该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朱某承担百分之一十的责任。

高院判决

那么这事最终是怎么判决的呢?

针对上诉家属提出的两条理由,高院都进行了反驳。

高院认为,罗某虽然是在交易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但是他死亡的原因是他自身患有严重的冠心病、高血压。

并且,在罗某发病以后,朱某、华某都在他们自身的认知范围之内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救助,已经算是做到位了,判朱某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都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了。

至于华某,并不能证明他和交易这事有关,故认为他不承担责任。

网友评论

有网友认为,脑干出血引起颅内高压的,一般送到医院也救不活了。

有网友则认为罗某这人不靠谱,自己有病还出来干这事,他现在出事了也怨不得别人。

写在最后

这事也提醒了我们,自身有疾病的不宜从事过于兴奋的活动,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重。

当然了,性交易是违法的,这事想必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人人有责。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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