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极少认定的罪名:
“蝶贝蕾”传销组织2017年3月发生的一桩刑事案件,加速了它的覆灭。
彼时,1993年出生的大学生邱某被同学以求职的名义骗入了“蝶贝蕾”窝点。在安次区杨税务乡和平村的一处出租院里,传销成员要求邱某入伙,邱某始终不从。多名传销人员随后往邱某嘴里灌水,几碗水下去,邱某一动不动了。法医鉴定,邱某系生前颈部受扼压及异物(胃内容物)吸入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年12月,廊坊中院一审判决多名传销人员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分获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河北高院此后维持原判。
而在天津,大学生李文星2017年7月因误入“蝶贝蕾”而意外死亡的事件,亦引起舆论关注。
安次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经过梳理发现,实际上,2013年开始,辖区内陆续有“蝶贝蕾”的相关案件出现,常见涉嫌罪名是非法拘禁、抢劫等,模式及组织架构十分固定,甚至,一些案件中的名字,在另一个案件里也出现过。
这引起了安次区有关部门的关注。随后,他们汇总了与“蝶贝蕾”有关的所有行政违法、刑事案件资料,试图梳理每名传销人员之间的联系,最终掌握了三级以上传销头目的大致脉络图。
被告人山斌林最先出现在政法部门的脉络图上。在大学生邱某死亡案件中,一名罪犯供述称,自己是“三级头目”山斌林的下线。从山斌林入手,办案民警陆续又发现了吴百有、潘明明等人。
“一个‘二级头目’不知道上线的真名,一段时间案件僵持住了,后来,我们在他的支付软件上找到了线索。”该民警说,他发现,一条支付记录上的数字是2900的倍数。敏感的民警顺藤摸瓜,果然,对方是以往传销案件中难以查获的“一级头目”。
嫌疑人陆续归案。陈明霞那时已离开组织,回到正常生活,而有的人在邱某死亡之后躲到外地避风头,见到廊坊民警,反而舒了一口气:“你们终于来了。”
办案检察官对记者分析,与以往案件的显著不同,在于此次案件起诉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罪名要求嫌疑人至少是“三级头目”,且组织包含30名以上的成员。
“怎么证明有30名以上的成员?得有相关证人证言,并且能和相关书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检察官表示,一些传销成员反侦查能力强,而且人员流动大,有时很难确认彼此真实身份。一旦出事,他们常会先躲到小树林,这给取证、讯问都带来困难。
检察官说,这次,安次区相关部门工作力度很大,最后以涉嫌该罪起诉,“确实是一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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