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明星“刘三姐”程春莲被判死,临刑前连声叫喊:不服!

刘葎强罚 2024-12-13 13:30:40

一个光鲜靓丽的女明星,心里却充满了对钱的渴望,不惜铤而走险,在20世纪80年代贪污了近80万元。

铁证如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也多次给程春莲机会,让她说出18.5万元的去向,但她油盐不进,还认为自己是功臣。

作为我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她凭什么不服,还认为自己有功?

交际花和“最美刘三姐”

成名后的程春莲走到哪里都备受追捧,宴会的邀约接到手软,她的面相也好似改变了,从前的精神秀气,变得一举一动都充满了风情,整个人像一朵盛开的花朵。

她知道演员的花期不会太长,却不再甘心回到普通的生活,挣钱才是心中的首选。

为此,程春莲借助歌舞团原团长的人脉,在1985年跳槽到了美尔雅服饰公司做销售。

当时销售的收入确实不低,但对于成为大明星的她来说,万万是不够的。程春莲做的是暴富的美梦。

她有名气,也有美丽的资本,更会利用自己的容貌和身材优势捞取好处。

刻意接近下,程春莲跟偶然认识的梁某打得火热,她看重的是梁某身为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科长的身份。

这个交际花一般的女人,令人大开眼界,没人能想得到曾经练舞如痴,被称为工作狂的程春莲,会如同换了一个人。

当年,她正是靠着勤奋和正气,才被选上扮演的刘三姐。

建国的第6年,程春莲在湖北黄石的普通工人家庭出生了,由于物资匮乏,她没过上好日子,却吃了不少苦。

在学校,她又因容貌的问题,受了不少的排挤。

从小,程春莲就想脱离原本的生活,变得有钱,父母不用辛劳,自己更不用干活补贴家用,别人也不敢闲言碎语。

她从来都是一个爱财、虚伪的人,只不过周围的人都被她的伪装给欺骗了。

拼了命地练习舞蹈,学习唱歌,在众多学员中脱颖而出,程春莲在15岁的1970年被黄石歌舞团相中,逐渐成为“台柱子”,成为了那个机会来临有准备的人。

之所以挑选她,或许还在于她此时的形象,跟刘三姐的形象比较接近。

刘三姐没有具体的人物原型,有关她的最早记录出现在南宋王象之的《舆地纪胜》中。

虽然原型的起源众说纷纭,大体上都认为她是一位壮族的姑娘,出身农家,爱唱歌和跳舞,热爱生活和自由。

程春莲塑造了不一样的刘三姐,她的亮相令人眼前一亮,她的歌声也令人怀念。

被称为“最美刘三姐”后,程春莲片约不断,又出演了《马兰花》。

但当时的演员,收入不高,她才萌生了转行的想法,认识梁某后对钱的欲望一发不可收拾,直到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

那么,程春莲到底利用梁某做了哪些事情?

倒卖石油,拒不承认

1988年,有了梁某做靠山,程春莲的底气异常足了起来,以前不敢跟销售部的领导发生矛盾,此时直接怼到领导说不出话来。

领导直接发话,让她限期走人,程春莲不愿再受窝囊气,干脆利索地离开,同年就进了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协作公司。

石油是暴利的行业,金钱助长了程春莲的野心,但凡来钱快的都是违法的事,而她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988年7月,在托人办理了相关证件后,经梁某的手她拿到了1000吨汽油和500吨液化气的合同,职位也升到了副科长。

但是,升职加薪却没能满足她的野心,反而让她找到了有利可图之处。

她很快与湖北浠水县的石油公司达成私人协议,代购1000吨汽油,自己每吨抽取140元的“中介费”。

赚了第一笔钱后,程春莲便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又弄了汽油和柴油,收受了76.75万元。

她还以为自己做的人不知鬼不觉,暗自窃喜,殊不知她的举动已经被人看在眼里。

1989年6月,群众的举报信就堆满了黄石市检察院的办公桌头,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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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程春莲受贿事实成立,证据摆在了她的面前,她却只承认收了58.25万元,剩下的18.5万元拒不承认。

更甚至,她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有功。

程春莲给自己犯罪找了一个完美的理由:从外面搞到石油,解决了黄石的油荒问题。

装睡的人,永远都叫不醒,检察官想给她一个减刑立功的机会,她不肯珍惜,直到1992年伏法前都喊着不服。

程春莲之死,敲响了警钟,爱财本没有错,取之有道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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