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老人回忆七十年代部队贪污案:
七十年代,我在工程兵部队。有一个连的司务长(1970年入伍)把财务账目搞得一团糟,没有责任心,平时请别人做账,还把自己每月几十元的工资跟连队伙食费混一起了,公私不分。
上级查账时发现问题,1976年3月,立案调查。
团里派一名常委,副政委主管,保卫科具体负责,下面成立专案组,从别的连队抽人,我当时是一个副排长,被抽到专案组。
我们先进行审问,然后让他把自己讲的写出来,根据他所写的去核实,看多少是真,多少是假。
那个材料十分仔细,时间长(他当了不到两年司务长),钱又零碎,他回忆起来挺困难。
我们还得24小时值班,他上厕所都得跟着,防止逃跑或自杀。
审查了一段时间,牵扯到汇款,探亲带东西,需要到他江苏老家调查核实。
上级派我和一个排长去的,一个多月的外调。
通过地方政府,找他所有亲戚和部分战友,到邮局查近两年他所有的汇款。
虽有收获,涉案数额很小。
专案组及时一年多,查明他任司务长期间贪污公款350多元,挪用公款1500多元,处理结果是撤销干部职务,开除党籍,复员。
结案后,领导让我和一个兵送他回家,到他家,他父母的哭骂声,亲友的指责声响在一起,让我记忆深刻。
小插曲是,我们在江苏外调结束的那天晚上,打长途给副政委汇报,一讲就是小五十分钟,电话费花了好几十。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回部队好几个月才给报销。我们在江苏处处省吃俭用,五分钱一个菜汤,一顿饭花几毛钱,一分钱都得记,有时算账差几毛钱要算上老半天。
这个被处理复员的司务长在地方上干得不错,还重新入党。他认为当时受左倾思想路线影响,处理太重,干部职务不应撤销,后来几次到部队要求平反,一直没能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