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有权势一手遮天,滥用职权违法操作,公道何在?

顽强的星星 2023-08-27 15:17:07

农民工血汗钱竟成了“欠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发生在2010年2月11日,南通四建被确定为临汾城西客运站工程的中标人。2010年6月10日,南通四建与临汾某交通运输局项目部签订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 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均作了约定。

2015年8月27日,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图纸优化、清单量增减、 工程缺漏项、定价和清单计价不完善部分、定额外人工调整和第三方原因等,临汾某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补充议约定补充合同价款241700000元整,依法定结算直为准。

2015年11月24日,南通四建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标准完成全部工程施工,经各方检查验收评定合格,向建设单位进行了竣工移交。

2018年6月5日,临汾某交通运输局对整个工程进行了审定结算,金额为325946353.5元。施工期间,临汾某交通运输局已付南通四建工程款224527459.28元,剩余101418894.22元工程款被告以需要审计为由不予支付。

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我们认为,临汾某交通运输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已经约定了以法定结算值为准,并没有约定必须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的依据,于是我们持续上诉山西省高院讨回公道......

诉状书如下:

2020年5月10日判决已出。结论如下:

然而事件并没有因为高院的判决而给平明百姓一个交代,农民工的薪酬却变成了“心愁”......

判决后临汾市政府和交通局个别领导用不正当手段勾结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赵某暴一手遮天,滥用职权违法操作!

我们不同意申请司法鉴定,证据如下:

可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赵某暴强行启用造价鉴定程序,合谋企图利用职权消除我方合法结算依据,以此达到无款可付的目的。企图限制我们的权利,试问公道何在?我们的苦楚何处诉说?

法治社会,我们申诉,我们举报,我们用老百姓最淳朴的真诚和善良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投诉证据如下:

我们诉求:

1.查明事实,终止违法启动的鉴定程序。

2.更换法官重新依法公平公正审理,让我司参加涉案工程的农民工早日拿到应有的血汗钱,以平息民愤。

我们举报无门,政府机构怎可无法无天,滥用职权?

公道自在人心,我们生而为人,恳请更高级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个别领导无视国家政策法规,无视近百余农民工付出的艰苦劳动,将农民工推向心愁喊冤的路上,良心何在!

如果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全体参建农民工会用生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唤醒全国拿不到血汗钱的民企和农民工们从此刻站起来,恳请相关部门关注我们的呼声,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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