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39人惨死——无论哪国人,偷渡不值得
英国媒体10月24日报道称,在英国埃塞克斯郡一辆货车内发现的39具遗体为中国国籍。对此中国驻英国使馆回应称,使馆已派负责领事事务的公参抵达埃塞克斯郡,并与英国当地警方取得了联系。英国警方表示正在核实遇难者身份,尚无法确定遇难者是中国国籍。(10月25日《@人民日报》)
运送用的卡车经过昨晚诸多新闻媒体的集中“轰炸”,我综合各方信息判断,尤其是一大早看到《环球时报社评:39名中国人惨死 英国该负责任》一文,内心是大概率相信这39名遇难者就是中国国籍。而随后看到人民日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英方称#尚无法确定39名遇难者是中国国籍#》这条微博后,我是带着自私的心态发了个“希望真的不是中国国籍”的评论。没想到,这一评论遭到了不少网友的批评,有的甚至质问我“那么是哪国国籍最好?”弄得我实在是无法回答,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只得删帖。
笔者之所以发出“希望真的不是中国国籍”的评论,有网友批评这是自私心态在作怪,我也认为确实出于狭隘的“国家观”,毕竟在按照国别群分时,“中国国籍”的人离我更近。此外,我的这种思维还有如下两条理由:
一是中国人不应该冒险扮演“偷渡客”。要说40多年前“逃港”甚至偷渡其它国家,我是非常理解的,因为那时候在家填不饱肚皮,实际上面临着强烈的生存危机,偷渡行为有它的正当性。但如今中国都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了,经济条件再差也还不至于有强烈的生存危机。那么,冒着生命危险偷渡就显得非常不值得了。尤其不可理解的是,这类偷渡还要花费不菲的费用。
昨天澎湃新闻转载了2006年10月1日《环球人物》一篇题为《英伦福建人生存实录》的文章,该文显示出的一段内容令我无法理解:
郑小妹1996年先来到英国,丈夫吴国贵第二年过来,当时家里已有3个孩子,最小的只有4岁。两个人偷渡付给蛇头50多万元,借的都是2分利的高利贷,加上办厂欠的债大约有100万。
要知道,1996年的50万元,在中国已经够富裕的了,作为公务员的我,那时候每月收入好像也就几百块钱。可这些人为何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偷渡?这也是我思考很多年且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应该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他在昨晚发了一条微博:在英国至少有过3起大型灾难,死的都是中国人,这也值得中国社会观察思考。中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国内的机会挺多的,正常赴外的途径也有很多,即使在欧洲,中国人要维权也并非毫无办法,是什么原因总让中国人成为英国重大集体死亡事件的牺牲品呢?等着看看调查结果吧。
说句不恰当的话,如今境外旅游那么简单,要去一个发达国家,怎么着也没有必要蹲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冒险偷渡啊。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偷渡成功且“打黑工”即使可以比在国内工作赚到更多的钱,但相对于有可能失去生命的风险,显然不值得啊。
另外一个理由,就是在英国已发生过的3起大型灾难中的其它两起,认为偷渡英国的风险性非常大,此前的一个个惨案,理应让偷渡者望而却步。大家应该记得,2000年6月18日,英国港市多佛尔,警方在一辆长途运货卡车的密闭货柜里发现了58具中国偷渡客尸体,54男4女,另有2人生还。警方确认该货柜的空调当时是关闭的,外界温度达32°C,即60人在密闭货柜里被困超18个小时。
2004年2月4日,一群到英国务工的中国人在拾贝时,被突然上涨的潮水吞没,其中23人被卷入大海丧生,酿成震惊世界的“莫克姆湾惨案”。警方调查后发现,遇难的23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全都是偷渡到英国的非法劳工。
这起造成39人惨死的偷渡案,虽然目前还不敢确定死难者的国籍,但却进一步告诉大家,无论哪国人,偷渡不值得。
人民日报官微称“尚无法确定遇难者是中国国籍”,应该是有充足理由的。毕竟这些人都没有签证、没有护照,而且肯定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英国警方仅凭黄皮肤、黑眼睛来断定是中国人,显然不够严谨。但我相信,司机即使不知道内情,甚至不知道车内装了这么多人,但“蛇头”肯定是十分清楚。我相信英国警方会与该案相关国家警方合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明真相,让逝者安息。
运气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