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罚!

一口一个玛丽酥啊 2024-08-14 18:13:15

近日,宝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一起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并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随着社会发展、人口增加、城市扩张带来市民居住需求的增加令装修行业迅速发展。然而,在蓬勃发展的背后装修垃圾的处理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难题。今年,多次发生恶意倾倒装修垃圾的违法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8月1日,执法人员在幸福路与双元街交叉口南胡同里发现一处垃圾堆,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勘测确认倒渣方量,并通过公安天网查找到偷倒垃圾当事人。该当事人驾驶车辆在非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首先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十二条十三项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其改正。当事人承认自己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事实,并对倾倒现场进行清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运输建筑垃圾必须由专门的车辆需要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备案审批后,按照规定路线进行运输,并且要到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既污染环境、又占用公共资源、还影响公共安全。请广大市民合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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