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后续!彩礼纠纷一审宣判:女方已退还彩礼,男方母亲不满,将继续上诉

行侠掌轶 2024-03-28 17:23:58

2024年3月28日,山西“订婚强奸案”引发的彩礼纠纷案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女方早已退还彩礼,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会这样判决?看我给您梳理一下就清楚了。

女方退还彩礼时间线

“订婚强奸案”发生后,女方以强奸罪将男方告上法庭,最终男子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可订婚之前,男子已经按照婚约合同将10万彩礼和两枚婚戒指交予了女方及家人。

现在,既然双方闹掰了,按理说这些彩礼要退还给男方的,但是女方却不愿意了,既想将男方送进去,又想吞了这10万彩礼。

但是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因此事件经过曝光后,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质疑女方有骗婚嫌疑。

面对几乎一边倒的舆论,女方母亲发声表示,彩礼自己肯定会退的。

但直到2023年12月25日,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刑事宣判当日,女方依然没有退还彩礼。

山西“订婚强奸案”代理律师称,当时男方母亲给中介电话问询退还彩礼,一个月没得到回应

2024年1月25日,男方及男方母亲通过网上立案提起返还彩礼诉讼。

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交婚介处理、保管至社区。

男方母亲两次拒领

相信很多网友跟我一样不理解,既然女方早已经将彩礼退还,为何男方还要坚持上诉呢?

对此,男方母亲发声表示,女方根本没有主动退还彩礼的意思,只是迫于舆论压力,这充分说明对方退彩礼并非积极、主动。

代理律师则解释道,退还的彩礼现在确实已经放在社区,但是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后,对方才同意退还,“我们当时已经提起诉讼,肯定不敢领。”

法院则认为: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平心而论,虽然女方有可能是迫于舆论和诉讼的压力才退还彩礼,但男方母亲在已知的情况下坚持上诉,未必没有其他目的。

因为此次案件的最终诉求就是退还彩礼,既然女方在开审前就已经退还了,就没有开庭的必要了。

我个人认为,男方母亲坚持上诉的目的,除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之外,也希望通过舆论继续给女方施压。

男方母亲不认同审理,将继续上诉

除此之外,男方母亲和代理律师,均对此案表达了不满,不认同审理过程,男方母亲将继续上诉。

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男方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未达成。

第二,男方认为返还彩礼还有诸多不确定性,比如婚戒是否系原先的物品,交付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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