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赚外快”大学生成诈骗犯“帮凶”

荆门晚报 2024-07-18 09:17:30

荆门晚报讯(记者李柬 通讯员毛梦琪)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群体,很容易落入“陷阱”。究竟什么是“帮信罪”?一旦触犯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近日,东宝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大学生小朱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8月初,在校大学生小朱在手机兼职群里得知借用银行卡转账走流水可以获得报酬,于是添加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8月6日,小朱按照约定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以及密码提供给对方转账走流水,流入资金36万余元,流出资金35万余元,其中核实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为6万余元,小朱获利1.3万元。

案发后,小朱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主动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小朱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数额相对较小,且具有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后,决定对小朱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介绍:“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朱此次犯罪属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观念淡薄,在金钱的诱惑下,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年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千万不要出借、出租或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及第三方支付账号,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电诈犯罪团伙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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