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空2月20日发生一起机上打架事件,机长和乘务长大打出手,乘务长骨折,机长打掉半颗门牙。有人戏称“大闹天宫”,我觉得还是比较贴切,这里引用。这个事情是事发近半个月后的3月6号见诸媒体。
该航班是南通到西安到航班,航班号是DZ6297。一大早的航班,大中午落地西安,机组毫无疑问还得继续飞航班。
目前事件主管当局,民航中南局已经发布通报,调查工作已经展开。
当事公司,东海航空在3月7日和3月8日分别发布声明和致歉声明,声称第一时间上报了民航主管部门,开展了全员安全整顿。
当事的机长、乘务长、头等舱旅客未见发表公开声明。
作为一个航空专业人士,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我们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的时间线来逐一梳理。有答案的,我们写出来,没有的,我们列为存疑待解决。
第一, 机长有生理问题如厕,驾驶舱安排好了吗?
这个机型是737-800,一般是2名机组,未知是否有第三名机组
按照规章,必如驾驶舱仅有两名飞行机组成员值勤,其中一名飞行机组成员由于工作或生理原因需离开驾驶舱时,飞行机组应通知当班乘务长,由乘务长根据当时客舱安全与服务情况,指定一名客舱乘务员进入驾驶舱。
为什么有这个规定?2015年3月24日,“德国之翼”航班失事,副驾驶员单独呆在驾驶舱里,并且拒绝给机长开门,最后驾驶飞机,带着全体机组和乘客自杀。
未见有公开说明,但是我们从后续的机长和乘务长大打出手的情况判断,两人沟通不畅,此前的安排乘务组人员进入驾驶舱应该是不可能的。
第二,机长如厕的时候,卫生间门口不得有乘客,机长乘务长做法合规吗?这个也是确保机长安全。乘务长做了劝阻,虽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是也不是什么破天的大事,终究前洗手间包括前厨房位置都是开放的,难以做到完全杜绝。
第三,女性乘务长不愿意做前舱,和男区域乘务长换了,背后什么原因?乘务组的身份在执行任务当中还可以调换吗?因为乘务长一般是要服务驾驶舱。然后,与机长因为小事大闹的后续联系起来,比较蹊跷。需要说明。
第四,机长出来,点燃了和乘务长的矛盾,有明确说是骂了乘务长,然后引起斗殴。谁先动手?那么狭窄的空间,打成骨折,打掉门牙,比较罕见,这个真需要专业。
第五,机长和乘务长斗殴期间,其他机组成员在干什么?旅客呢,特别是那个头等舱旅客呢?
条例规定:当发生殴打机组人员事件时,航空安全员应立即制止,对不听制止者予以制服,并采取管束措施。飞机着陆后,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机组打机组,这个时候机上安全员该怎么处理?斗殴的双方可以相安无事,机长继续飞航班吗?
第六,机长的权力究竟有多大?肯定不包括武力教育机组成员的方式。机长违法的时候,机组成员如何才能破了他的至高权力?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第七,违反什么法律?从公众的角度看,至少有这样的法条等着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打架、寻衅滋事等,以及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违反第二十五条对顶的,将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他们两个人之间,还有个伤情鉴定,追究刑责的问题。骨折到底多严重,无从知晓,但是至少是轻伤,很可能到重伤,那是判刑几年的问题了。
第八,有没有及时报告?有没有报告当地监管局、航空公司所属的中南管理局?东海签派又是如何决策的?发生斗殴事件之后,机长竟然可以继续载人飞航班?可怕不?
第九,航空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当事双方该承担什么责任?副驾驶、安全员、其他机组成员该有什么责任?当班签派该承担什么责任?当班值班领导又得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十,敬畏生命。作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发生运行中的,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事件。该航班乘客害怕不?东海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道歉能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