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张某起诉到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说自己女儿已经八岁了,却因为母亲的不配合,孩子至今没有户口,没有上过一天学,这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了解,男子张某与女子刘某认识后,恋爱并同居,两年后生下女儿小玲,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最终二人因矛盾较多,结束了同居生活,女儿随爸爸生活。眼看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因为一直没有办理出生证明无法上户口,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张某多次与孩子妈妈沟通,因不能满足孩子妈妈提出的额外要求,孩子妈妈拒不配合办理出生证明,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相关部门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
根据江苏省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要新生儿母亲出具委托书。法院也多次联系孩子的母亲刘某,但对方一直拒绝沟通。不能因为母亲不配合让8岁女童无学可上,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与孩子出生的医院及公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引导张某提供证据证明父女血缘关系。最近,相关部门为孩子成功办理了出生证明、顺利办理户籍登记,8岁女孩入学问题也迎刃而解。
(来源:《零距离》记者/孙艳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