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上窗台,修空调外机,因为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担上人命官司

小李说说看 2024-11-19 11:06:18
修空调偷窥洗澡女邻居,丈夫报复意外身亡,法院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一场普通的家电维修竟演变成了命案,让人唏嘘不已。(来源: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修空调的运气也太差了吧,看个洗澡差点蹲十几年大牢,以后修空调都得先望望四周有没有美女才行啊!”    

湖南某小区,一起意外事件让居民们议论纷纷。刘大力(化名)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他的妻子钱小花(化名)瘫坐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哭喊着。

钱小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指着隔壁的方向喊道:“你这个畜生!你害死了我老公!”

隔壁的邻居王小明(化名)站在门口,一脸惊恐地看着这一幕,不知所措。

王小明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修空调啊…”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将王小明带回派出所调查。在审讯室里,警察严肃地问道:

“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偷看邻居洗澡?”

王小明低着头,声音颤抖地回答:

“我真的只是想修空调…谁知道会看到钱小花洗澡…我也不想的啊…”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王小明家的空调突然坏了。他爬到窗台上想要修理一下空调外机,没想到却意外看到了正在洗澡的钱小花。钱小花发现后,立即告诉了正在喝酒的丈夫刘大力。    

钱小花气愤地对丈夫说:“老公,隔壁那个王小明偷看我洗澡!”

刘大力听后顿时怒不可遏,抄起一根木棍就冲向了王小明家。

刘大力醉醺醺地大吼:“你这个臭流氓,敢偷看我老婆!看我不打死你!”

王小明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知所措,慌忙解释:

“大哥,你听我解释啊!我真的只是在修空调,不是故意的!”

然而醉酒的刘大力根本听不进去,挥舞着木棍就要打人。王小明见状,只好夺过木棍进行自卫。两人在屋内扭打起来,场面一度混乱。

突然间,刘大力失去平衡,被门槛绊倒重重摔在地上。等王小明反应过来时,刘大力已经没了声息。

本案的关键在于王小明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从案情来看,刘大力确实带着凶器非法闯入王小明家中,对王小明构成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王小明夺下木棍的行为可以视为正当防卫。

但是,当王小明成功夺下木棍后,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刘大力已经失去了攻击能力,王小明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直接威胁。因此,王小明继续用木棍威胁刘大力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法院认为,王小明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击打刘大力,但仍然具有伤害的故意。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考虑到王小明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小明有期徒刑7年。

案件看法

邻里之间应当互相尊重,注意保护他人隐私。即使是无意的窥视行为,也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遇到纠纷时,应当冷静理智地处理,切忌采取过激行为。刘大力的鲁莽行为不仅没能维护妻子权益,反而造成了悲剧。

正当防卫虽然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也要把握好度。一旦威胁解除,继续采取攻击性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网友评论道:“看来以后修空调得先望望四周,万一不小心看到邻居洗澡,那可真是'艳遇'变'冤狱'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在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邻里和谐之间找到平衡点呢?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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