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草原上,阻止人饮酒,是“奇耻大辱”,超过了“杀父之仇”。也就是说,一个人要饮酒,你阻止他,对他来说,所受的凌辱、比杀了他的父亲还严重。
有的性格刚烈的人,如果阻止他饮酒,甚至会一刀捅死你。这就是草原上,关于“酒”的文化风俗。
有个女人,嫁了个丈夫,她把丈夫管的死死的:不准喝酒、不准抽烟。最后,丈夫不堪忍受,两人离婚了。她“二婚”时,特意找了个“不喝酒、不抽烟”男人,确实满足了她的“喜好观点”,但是,那个男人、我见过,是个没有一丝男人气概的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像个太监。虽然“不喝酒、不抽烟”,但那个女人仍然骂他,说“挣不下钱!废物。”最后,女人又离婚了,感叹“找个好男人,怎就这么难?”
其实,对于她那样的女人,嫁了谁、也不会过得幸福。真正的“好女人”,就算“遇人不淑”,也能过下去、过得好。
还有个女人,有一年过了年,是正月,丈夫去弟弟家喝几盅酒。弟弟摆下宴席,还有村里的几个人,一起喝酒、说话。
女人知道了,让女儿去叫丈夫回家,不准喝酒。丈夫十分难受,说“过一会儿回去”。
女人见丈夫不回来,又让儿子去叫丈夫;丈夫感到气愤,说“等一会儿。”
女人见丈夫还喝酒,又让小儿子去叫丈夫回家;丈夫不高兴,说“我再坐一会儿。”
女人见丈夫不回来,就自己去兄弟家,开了门,说:“你在这里喝你妈的脑子!家里没有水了!你回来担水!”
丈夫说:“我在这里坐一会儿,下午回去担水!”
女人说:“我现在要包饺子,和面没有水!你现在不担水,还要什么时候?”
男人不起身,男人的弟弟的老婆说:“老二哥,你回去吧,老婆不让你喝。”喝酒的其他人也说:“回去吧,不让喝、就别喝了。”
男人回到家,见水瓮里还有半瓮水,愈加气愤。就忍着气,去担了两担水,水瓮满了,就坐下、生闷气。
女人开始骂丈夫:“你的弟弟、弟弟老婆,去年还骂我了!你现在却去他们家喝酒!”
丈夫说:“大正月,去弟弟家喝几盅酒,就怎么了?”
女人骂道:“喝你妈的头!”。
丈夫本就忍着气,一下子站起,过去抓住女人的头发,一顿拳脚。女人则放声大哭,说男人打她。
女人去库房,拿出一瓶“农药”,说她要喝农药。男人有点害怕,去弟弟家,说老婆要喝农药。其中有一个客人,笑道:“你把农药瓶子放到她的嘴边,她的牙关都紧紧的。”
男人想了想,也是。就回了家,果然,女人只是躺在地上,农药瓶放在旁边,威胁要喝农药,但实际并不喝农药。
过了段时间,女人回娘家,对娘家人说,丈夫打她,让娘家给她出头。娘家劝说了一番。
在人类诞生了“酒”以来,就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不是喝酒本身那么简单。比如,几个人一起吃饭,如果仅吃饭、不喝酒,就是“吃饭”而已;如果喝几盅酒,“气氛”就瞬间不一样了。想必许多人有这样的体会、体验。
假如一个女人,不讲卫生、身上又脏又臭、不使用化妆品、也不来经血,这叫“女人”吗?同样,对于男人来说,“酒”和“烟”就是男人的标配。如果一个男人自诩“滴酒不沾”,或者是其老婆管的“死死的”、不敢饮酒吸烟,这样的男人,恐怕“一般般”吧?
如果是一个男人过度酗酒,酒后打人、打老婆、发酒疯,还有冻死街头的;这样的“酗酒”,当然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像“高僧”一样,“烟酒一概不占”,恐怕也不是什么“好”。
所以,适度的饮点酒、抽支烟,反而是一种“通达、兼容”。如果在蒙古草原,说自己“不喝酒”,那么,就会被认为是“废人、废物”。这即是草原上的“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