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前,我们先来听听一位有两个女儿的母亲的心声: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我始终坚守着内心的那份坚定,就是怕遇错人。自从老公不幸去世之后,我便一直紧闭心门,坚决不肯再嫁。他离去的这几年,仿佛是一段漫长而又孤独的旅程。在这段时光中,我未曾交过男朋友,甚至刻意与异性保持着遥远的距离。
我如此决绝,并非毫无缘由。曾经的婚姻让我深知,选择一个伴侣并非易事,一旦出错,带来的可能是无尽的痛苦和折磨。而且,如今我有两个女儿需要呵护和照顾,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为珍贵的存在。
这几年里,我坚决不让任何男性到家里来玩。哪怕是闺蜜带男友来家,也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家,对于我和女儿们来说,是一个无比私密和安全的港湾,我不容许有任何潜在的风险存在。
当然,闺蜜带男友的情况也并非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们可以在外面一起聚餐,我也愿意请客安排,这既能维系友情,又能避免可能的麻烦进入家门。
我深知,可能有人会觉得我过分多想了。但他们未曾站在我的角度,未曾感受过我对女儿们那种深沉的爱和责任。我不敢赌,不敢拿女儿们的幸福和安全去冒险。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哪怕只有一丝可能会给女儿们带来伤害,我都要全力杜绝。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多少家庭因为错误的选择而分崩离析,孩子们的心灵受到重创。我不想让这样的悲剧在我的家庭上演。社会的现实也让我明白,人心难测,我必须小心翼翼地守护好这个家,守护好我的两个女儿,让她们能够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好好长大。
这是一位母亲对女儿的爱,她用实际行动守护女儿的成长。
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女孩是不幸的,她们没遇到可以呵护她们成长的母亲。
上海民警多次猥亵继女母亲发声,网友:母亲的维权,是最大的讽刺案件回顾:
案件的母亲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
刘某涛是1975年出生,当时,刘某涛已经是一名民警,这让李女士对刘某涛十分满意,于是决定和刘某涛重组家庭。
李女士和刘某涛再婚时各自有自己的女儿,刘某涛的女儿判给了前妻,李女士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
结婚没有多久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女士气愤不已的事情。当时,女儿11周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有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去了自己的裤子。“我女儿跟我讲,我都有点不相信,但是我女儿跟我讲没有性器官接触。我也以为是误解,就问他(刘某涛)为什么这样,他告诉我只是好奇。”李女士尽管有些半信半疑,但还是跟刘某涛大吵一架,还闹过离婚,但因为没有确实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她将女儿送往了第一任丈夫家居住。
2015年,李女士趁梅子放暑假便把孩子接到家中居住。
李女士回忆,2015年8月16日早上,当时她正在睡觉,刘某涛一个人进到了女儿房间。
据女儿后来讲述,刘某涛进去后对梅子又亲又摸,把女儿的裤子脱下。
在李女士追问下,刘某涛承认对女儿做出了猥亵行为。
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是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还让女儿一起跪下来求李女士。
最后刘某涛写下承诺书,其间提到“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2021年3月某日,李女士记得自己正在做菜,油烟机声音很大,但她听到了女儿发出的一声尖叫,急匆匆跑过去发现刘某涛刚从女儿房间出来,解释称在给其“抖被子”。
后来过了很长时间,女儿才说出当时的情况。
一直到2024年1月19日,李女士陪着女儿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
故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于2010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实施猥亵。
看完整个案件的过程,我被气得发抖,不敢想象事件中的女儿是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说出实情,又是多大的勇气才敢去报警,将这个所谓的“民警”绳之以法。
如今受害者的母亲自己曾经的软弱和轻信深感自责,也接受一切指责,自己将为女儿维权到底。
这位母亲说要维权到底,实则是最大的讽刺。
如网友的评论:跪着请求竟然就能动摇……
如果说一直以来这位母亲李女士不知道这件事情还可以理解,可是这位母亲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女儿也告诉她真相了,仅仅因为没有证据,就选择半信半疑。
这是一个不合格母亲,从一个角度说,这位母亲才是造就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如果这位母亲在女儿第一次告知她时,就选择相信女儿的话,惩罚这位凶手,该离婚就离婚,该报警就报警,那么绝不可能发生后面的事情。
好吧!第一次半信半疑可以理解,可是第二次,她的丈夫都承认了,仅仅因为男人跪下求原谅,就真的原谅了。
作为一个母亲,真的可以做到原谅吗?
紧接着2021年又被发现了,这位母亲还是选择不了了之。
就是因为这位母亲 ,才造就女儿十年内被多次威胁的事实。
所以网友才说,如今母亲的维权是最大的讽刺。
现在这位母亲才说要维权到底,我想问早干嘛了。
写在最后:
这种事情就和家暴、出轨一样,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请在第一次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惩罚恶魔。
另外我奉劝离婚带女儿的人,要嫁人,请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女儿,因为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防患于然,以防万一。
我相信,一个真正爱女儿的母亲,不会把女儿往火坑里推的。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