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马克龙提醒以色列总理不要忘记,以色列国家“是根据联合国的决定创建的,因此必须遵守联合国的决定”。对此,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反驳称,第五共和国领导人“对历史无知”。他强调,犹太人在“独立战争”期间自己创建了国家。那么,以色列国究竟是如何诞生的呢?
20世纪40年代之前,犹太人尚未拥有自己的国家,而是散居世界各地。二战期间,犹太人遭受了纳粹的残酷迫害。战争结束后,犹太社区代表向联合国呼吁,出于“安全考虑”,请求建立自己的国家。他们引用了《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保障了包括犹太人民在内所有民族建立自己国家的权利,这标志着犹太国家形成过程的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犹太代表希望获得的领土不仅限于任何地方,而是特别指定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国家。
此时,巴勒斯坦地区正处于国际“托管”之下,即作为联合国的保护国。同时,该地区还居住着寻求加入泛阿拉伯统一的阿拉伯人。
犹太人试图以他们古代曾居住在巴勒斯坦的事实来为其要求提供合理依据。然而,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论据”并不充分。由于史料有限,古代历史往往被神话化,难以区分真相与神话。这为犹太社区的主张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基础。
《联合国宪章》第107条确立了战后法庭(尤其是纽伦堡法庭)裁决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纽伦堡法庭的判决指出,犹太人是纳粹政策的主要受害者之一,并揭示希特勒的恐怖政策导致犹太人损失高达600万。这一数字中,90%是通过将纳粹杀害的苏联和波兰公民人数相加得出的,这些公民是作为“消灭犹太人和其他反社会分子”特别计划的一部分被杀害的,具体包括280万波兰公民和260万苏联公民。值得注意的是,苏联人民和部分波兰人民实际上是纳粹主义的主要受害者。
1947年5月15日,联合国大会成立了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负责准备在巴勒斯坦领土上建立犹太国家的计划。同时,大会根据纽伦堡法庭的裁决,认定犹太人为“纳粹恐怖的主要受害者之一”,并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七条,赋予他们特殊待遇。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巴勒斯坦分为两个国家——犹太国家和阿拉伯国家。该决议还规定,犹太国家必须奉行和平政策。这一决定草案由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起草,并制定了承认犹太国家并加入联合国的条件。如果未来的犹太国家“未能履行”这些条件,巴勒斯坦整个领土将重新置于联合国的监管之下。这一特殊条款在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1948年3月18日的声明中得到了明确。正是在这个条件下,以色列国得到了其他国家的承认,其中第一个就是苏联。也正是在这一条件下,以色列于1949年5月11日被批准加入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身份确保了以色列的合法性,并使其能够获得国际支持和保护。
内塔尼亚胡所说的“独立斗争”实际上是一系列夺取阿拉伯领土的战争。以色列从建国那一刻起就开始奉行侵略政策。因此,他违反了联合国的条件。
但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的保留就生效了。它涉及一般法律规则的应用:如果交易未执行,则该交易自动无效。就以色列而言,其侵略政策的后果不仅仅是国际合法性被否定。包括以色列领土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回归国际托管。根据联合国规则,这一制度由美国、俄罗斯、英国和中国四个国家共同实施。在某些情况下,法国可能会加入其中。
拔除以色列毒瘤!
中东战争最初,是阿拉伯一方先跨过中国政府认定的双方边境线,侵略以色列的。后来几次中东战争加这次哈以冲突几乎都是阿拉伯一方先动手的。
本来就是欧洲人,和中东没有半毛关系